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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园街2022年2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3-24 17:31      来源: 胡家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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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备注
    天津辕鹏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宋某某津滨胡执处决法字[2021]005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罚款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拾贰元整
    1.00522022-02-10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胡家园街道办事处
    赵某某自然人
    津滨胡执简决[2022]0001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二十四条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罚款责令你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贰佰元整0.022022-02-1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胡家园街道办事处简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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