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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园街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03-04 15:47      来源: 胡家园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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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胡家园街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更好地服务群众,街道法治建设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现将一年来我街道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的情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推进各部门执法合作,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街道、法治街道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情况

    一是加强对本辖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纳入各部门平时考核及专项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组织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组织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3.在本辖区具体工作中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是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推进法治建设。随拆迁工作推进,拆迁户家庭利益冲突浮现,财产争议、老人赡养、子女抚养等矛盾频发,我街及时组织法律宣传队、街道矛调中心同志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宣传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用思想疏导、政策劝导、法律引导等方法教育开导当事人,保证了拆迁工作顺利开展,成功化解各类家庭纠纷480余起。

    二是在创城工作中推进法治建设。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对小区脏乱差的环境整治、违章建筑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中,严格遵照行政法律法规推动工作、做好解释,对拒不配合的相对人进行重点劝说,保持全过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近五年来,街执法部门无违法行政事件发生。

    三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法治建设。为了保障辖区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主动增强社会治理的效果,对各社区(村)加强动态管控,改变宣传形式,加强线上宣传,发动各村居网格员对“九小”企业、租住人口、居家待业人口进行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政策的宣讲,全面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复工复产措施。

    (二)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法治建设,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下设法律常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全街普法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街道工委办事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存在问题

    (一)主要举措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动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压缩、清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的情况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遵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照时限及时答复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以来共办结10余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滨海通办”,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公开向社会购买。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情况

    在区政府有关部门因重大行政决策向我街征求意见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提出相应修改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

    2.做好行政立法工作,依法完善行政制度情况

    (1)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经过各部门认真排查核对,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将街道制定、沿用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进行对照,与国务院、市、区级规范性文件进行对照,未发现内涵、逻辑相冲突的条款内容。在制定新的公共事务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按照《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

    3.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综合执法队伍的情况,及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情况

    按照区有关部门要求,组建街综合执法队伍以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优化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建立健全执法风险处置的应急预案,通过典型案例指导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执法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2)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工作情况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事前事后公开、事中公示,完善文字、音像记录,加强案卷管理,积极参与案卷评查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相对人暴力抗法,或行政违法行为中到达一定数额、引发严重后果的事项进行甄别,对其中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情况

    为落实辖区内“六稳”“六保”,助力全面复产复工,坚持“护幼容错不赦罪”原则,对辖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采取柔性执法,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严防“执法一刀切”现象。重点为辖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经营者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劳动人事争议进行重点关注,保障疫情期间辖区居民民生有着落、得保障。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情况

    2015年以来,我街行政复议1件,涉及城乡建设领域的村民集体事务,街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职,最终胜诉。在处理行政争议过程中,主动引导群众进行复议,将行政复议作为履职行为重要救济途径,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二)存在问题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群众利益诉求、意见表达及社会价值判断呈现多元化特征,基层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社会稳定面临相当大的压力。

    1.人民调解机构的影响力还不够。由于民众的法治观念还不强,加上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民众还存在“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街道设立的调解服务中心等机构使用率相对偏低,发挥作用还不够明显。

    2.基层法治工作的执行力还不够。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由结对律师事务所与街道司法所负责,部分律所律师人员变动较频繁且身兼数职,不利于调解案件的持续跟踪解决。 由于普法宣教工作的灵活性还不够,服务对象和参与人群还没得到充分培训,推出的诸多法律服务,由于民众不了解或者不相信,没有很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了部分资源的浪费和闲置。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很多社区居民出现矛盾舍近求远仍到街道解决,没有充分利用好社区的律师资源。

    3.街道调解组织无强制性权利。双方能否到场调解及是否调解到底完全凭双方当事人自愿,使得调解处于很被动的地位,不能很好的化解处理矛盾纠纷。

    4.由于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群众出现纠纷后不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意气用事,动辄上访闹事。很大一部分群众认为打官司不仅费时、费力,还要花钱,因此,发生矛盾纠纷时,往往不愿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再加上不少群众对当地政府和司法不信任,“信上”不“信下”,“信大”不“信小”,“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通过越级上访、聚众上访等手段来解决问题。

    三、2022年推进法治工作的工作计划

    (一)继续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丰富和完善法律服务,确保矛盾纠纷化解的效果

    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需要增设快速便捷的调解机构,让法律更“便民”;继续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方面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此项工作知晓范围,另一方面积极寻求新途径,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增强部门联动,创新工作机制,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

    继续发挥街道人民调解服务中心的作用,做好信访的分类疏导和政策法律宣传工作,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信访人依法维权,同时参与重要信访工作处理。逐步改变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惯性思维,引导群众通过正确合理的方式表达民意,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完善基层依法治理格局,推进社区多元共治,使各项工作在法治框架内运行,预防矛盾发生

    不断规范基层行政执法,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矛盾纠纷,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对行政执法行为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全面树立政府依法行政权威,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健全社区依法治理,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主动开展社情预判预警,加强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处置,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强化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

    中共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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