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北街〔2023〕25号
北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滨海新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滨安生〔2023〕5号)要求,街道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北塘街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北塘街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
2.北塘街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北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加运;联系电话:022-6522851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北塘街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2023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滨海新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滨安生〔2023〕5号)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全链条排查整治工作,街道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党政领导责任,聚焦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水平明显提高;各科室、各村居强化行业领域和属地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工委办事处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企业的主要任务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的基础上,要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据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及时向街道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经常性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每月至少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3.组织对外包外租、分包转包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分包转包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坚决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将外包外租、分包转包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和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
5.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督促本企业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含实习生)的劳动保障权益,将接受本企业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含实习生)纳入本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对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含实习生)加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季度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各科室、各村居的主要任务
各科室、各村居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1.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各科室、各村居要严格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并落实到位。
2.迅速做好专项行动部署动员。各科室、各村居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区域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街道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街道分管领导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包保村居和分管科室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各科室、各村居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消防、房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渔业船舶、农机、电力等国家层面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相关职能科室要在现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本次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对于国家层面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相关职能科室要结合典型事故和实际情况,确定排查整治的重点检查事项。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领域职能科室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任务
1.认真开展监管检查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组织本行业领域监管检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培训要着重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升监管检查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以及能力水平。
2.聚焦排查整治重点靶向监管执法。要将企业主要任务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对弄虚作假、搞“挂名”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要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为行政处罚重点,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要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紧盯不放,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罚而不管。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以及临时管控措施,做到隐患排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整治效果不理想不放过,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要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
3.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利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夜查、交叉互检、远程在线巡查等方式,直奔企业一线、重点点位,察实情、重实效,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一阵风”“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实施“挂牌督办”“吹哨报到”等机制,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4.实施监管执法倒查机制。对专项行动不部署、不落实、不到位,对排查整治、安全宣传不深入,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未建立工作台账,对重大事故隐患督改不力、只检查不处罚等情况一律倒查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各科室、各村居、各企业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5月底前,各科室、各村居进行动员部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向企业传达专项行动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改(2023年6月)。企业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三)部门帮扶和精准执法(2023年7月至11月)。各科室、各村居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执法处罚措施,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各科室、各村居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北塘街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街道工委书记续光、办事处主任刘玲;
副 组 长:刘佰东、李炜、胡健、崔立祥、张奎琴、张淼、甄冬利、张学梅、苏云鹏、孙爱胜;
成员单位:各科室、各村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安北塘派出所、东海路派出所、消防救援塘沽大队、交警保税区大队、交警杭州道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安全办,负责协调推动工作开展和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崔立祥兼任,副主任由陈加运担任。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各处级领导负责对分管科室和包保村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各科室要严格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公共安全办负责危险化学品、工贸、仓储、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
公共管理办负责建筑施工、自建房、城镇燃气等领域;
经济发展办负责集贸市场、油气管道、旅游、电力等领域;
公共服务办负责学校、幼儿园、托幼点、医疗机构、养老院、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文化站等领域;
社区建设办负责督促指导各村居和物业公司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渔业、水利泵站、森林防火等领域;
综合治理中心要发挥网格作用,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加强排查整治和跟踪督办;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拆违保安全、违规搭建彩钢板房、楼道堆物占用消防通道、占压燃气管道等领域;
其他科室也要依据职责开展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居对照主要任务,组织开展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企业单位对照企业主要任务,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对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以及临时管控措施,确保按时整治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防范,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切实把专项行动的各项部署安排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推动。各科室、各村居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区域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台账,强化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街道主要领导要定期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持续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活动重要内容,深入企业单位开展安全宣讲。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力度。要充分运用12350和12345举报热线,鼓励“内部吹哨人”和社会举报,查实重奖。
(四)强化信息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每半月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和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请各科室、各村居于每月14日、29日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调度表(附件2),并分别于2023年7月31日、11月30日前将阶段工作情况、工作总结报送公共安全办。(报送邮箱:bhbtjggaqb@tj.gov.cn)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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