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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北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2179-13343-2022-00004
发布机构: 北塘街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1-07
发文日期: 2022-01-13
有效性: 有效


北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科室、村(居)委会: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街道制定了《北塘街道办事处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经街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北塘街道办事处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北塘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7

(联系人:刘文成、胡志贺;  联系电话:25256955

邮箱:btjggglb@tjbh.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北塘街道办事处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落实天津市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北塘街道实际,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从对城市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坚持保护优先,惜土如金,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标本兼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拆违补办分类处置违规用地,严肃惩治违法占地行为,着力构建土地保护长效机制,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构建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资源保护与利用新格局,促进全街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秩序根本好转,为推动全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狠抓土地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整治。街工委、街道办事处统筹辖区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加强督察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整治责任,对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动真碰硬,真抓严管,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农地“非粮化”。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行动成果,增强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理念,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建设发展环境。

(二)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促进生态保护与土地利用规范化管理。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国家关于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决策部署,坚决制止以违法用地方式突破规划对建设用地范围、布局和结构的合理安排,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非农建设等行为,通过整治,使各类违规用地行为得到有效治理,违法用地清仓见底,消除违法状态。

  (三)坚决遏止新增违法用地,推进违法用地综合治理。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确保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对于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违法用地坚决依法、及时整治到位,做到“发现一宗、消除一宗、问责一宗”,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确保新增违法用地得到彻底遏制,在全街范围形成“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的氛围,进一步规范和维护全街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

(四)强化系统观念,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利用。对全街土地领域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依法依规,分类整治,立查立改,坚决遏制增量、整治存量。着力推进涉及国计民生公益类、历史遗留违规用地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分析原因,争取政策和用地指标支持,依法依规补办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消除违法用地状态。着力推进完善违法用地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建立健全执法联动和协作配合机制,坚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进违法用地整治整治工作。

(五)加大土地普法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尊法守法良好氛围。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规划、土地等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把整治过程变成强化群众法制意识、提高群众文明素质的过程,形成全社会参与遏制违法的良好氛围。以此次全街土地领域问题整治为契机,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围绕问题整治的同时,利用业务培训会、研讨会、现场会、宣讲会重点加强对农村农民、村(居)委会干部、工商企业负责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经营者、农民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同时,更加注重对街镇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保护自然资源和集约节约用地意识。

二、工作原则

  (一)街道管理,科室负责。整治工作采取“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本清单、一抓到底”、“每一宗地、一个专班”的工作机制。相关责任科室牵头组织本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内问题整治工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村(居)委会具体负责本集体组织管理地域内的违规用地整治工作,其他相关科室严格依法履职,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形成有效执法合力,全力推进北塘街道土地领域问题整治整治工作。

  (二)重点推进,分类处置。要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研究确定整治问题,确保分步骤、有计划地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对梳理出来的违规用地项目,逐宗逐项制定整治和分类处置措施,按照相关规定确需保留的项目,要通过补办手续尽快消除违法用地状态;经研究必须拆除的项目,责任科室组织相关部门尽快整治到位。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分清轻重主次,先解决巡视、审计、自然资源督察等反馈的限期整治问题,再解决其他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的重点、难点,以“钉钉子”精神,走稳走实每一步。注重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确保整治周周有变化,月月有重点,季度有成效,杜绝出现“翻烧饼”,实现标本兼治。

(四)厉行法治,稳妥推进。开展北塘街道土地领域问题整治攻坚战,既要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又要突出重点、讲究策略,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的同时,还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简单粗暴和一刀切。要结合违规用地实际,制定和完善风险防控预案,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整治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五)注重长效,综合施策。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部门联动、信用管理、社会监督等方式,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经济等手段,提高违法用地成本,整合资源推进整治落实。以整治行动为契机,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形成以政府主导、自然资源主抓,部门配合,村组协管的动态性监督体系,推进监管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用地。

三、整治任务

北塘街土地领域问题共涉及3类问题,具体如下。

(一)关于生态建设挖田造湖占用耕地问题

严格按照新区下达的生态建设挖田造湖占用耕地问题图斑开展整治工作。

1.整治措施

(1)公园绿地占用耕地

整治标准: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已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具备条件的可办理转为建设用地手续的,已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无法办理转为建设用地手续以及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填湖复耕,移走树木,违法设施拆除,恢复耕种条件(因道路、河流两侧绿化带、临时绿化、调查不实等原因无需整治的除外)。

整治时限:能取得用地手续的,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治。无法办理转为建设用地手续的,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50%,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100%。

(2)挖田造湖占用耕地

整治标准:绿色生态屏障范围内的,达到符合《天津市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规划(2018—2035年)》和《天津市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造林绿化专项规划(2018—2035年)》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划绿屏造林绿化项目用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补充完善手续。其它区域与生态建设相关的挖田造湖,予以保留。其它区域与生态建设无关的挖田造湖,填湖复耕,恢复耕种条件(因调查精度不准、生态修复、河道及水库范围内临时耕地、一般性坑塘农业结构调整、数据切割形成细碎图斑、调查不实等原因无需整治的除外)。

整治时限:绿色生态屏障范围内的,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治。其他区域与生态建设无关的挖田造湖,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50%,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100%。

责任科室: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公共管理办、北塘街土地所、各村居配合落实。

(二)关于违法占用农用地、耕地问题

整治范围为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下发以后的违法占地问题。按照市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最新有关要求,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项目、历年督查违法占地项目、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违法占地项目一并纳入形成新区违法占地项目“一本账”,具体分为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和基础设施类(住宅类整治工作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有关政策分类处置)。

1.整治措施

(1)产业类项目

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无法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的项目,占用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不符合房屋安全、消防、人防、产业政策、生产安全、环保等要求且无法整治的项目,废弃不用的项目,不属于规模以上工业项目和未纳入“园区围城”整治保留园区的项目以及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规定,依法应当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的项目,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涉及耕地的恢复种植条件。其余项目补办用地手续。

(2)公共管理服务类和基础设施类项目

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无法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的项目,占用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不符合房屋安全、消防、人防、产业政策、生产安全、环保等要求且无法整治的项目,废弃不用的项目以及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本市政策文件规定,依法应当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的项目,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涉及耕地的恢复种植条件。其余项目补办用地手续。

(3)处置程序

拆除程序:予以拆除的项目,由街道办事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科学研判社会影响,做好防范风险和化解矛盾预案后依法依规拆除。

补办用地手续程序:对于需补办用地手续的项目,由责任科室结合用地现状,对项目能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是否符合房屋安全、消防、人防、产业政策、生产安全、环保等要求进行综合论证,符合条件的,予以保留并按规定补办手续。其中:

产业类项目。由责任科室上报区规划资源部门,区规划资源部门依法作出没收地上物的处罚决定,按规定标准处以罚款,报请区人民政府确定没收地上物接收部门。区人民政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有关税费,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依法组织对没收地上物进行评估,计入公开交易底价,履行带地上物出让手续。其中,对经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或区工业和信息化、招商等部门同意提前开工并能够出具书面证明的项目,基于政府信赖保护原则,按照责任大小,对行政相对人和善意第三方给予合理补偿。

公共管理服务类和基础设施类项目。由责任科室上报区规划资源部门,区规划资源部门依法作出没收地上物的处罚决定,按规定标准处以罚款,报请区人民政府确定没收地上物接收部门。区人民政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有关税费,涉及使用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区规划资源部门制定供地方案经公示并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办理土地划拨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对于没收的地上物,接收单位拟定处置方案并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由接收单位调拨给使用人使用。上述项目补办用地手续后,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规划意见函、消防验收意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对于历史上违法用地整改中已补办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但尚未办理地上物处置、供地、不动产权登记等后续手续的,可参照上述意见执行。

2.整治标准

拆除的,恢复土地原状,涉及耕地的,恢复种植条件。补办手续的,完成规划调整、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登记发证。

3.整治时限

巡视、审计等反馈的问题,按照确定的整治时限限期整治到位,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法院已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2015年以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的违法占地等“看准了的”项目,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其他违法占地项目,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50%,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85%,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100%。

4.  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牵头,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北塘街土地所、各村居配合落实。

(三)关于耕地撂荒问题

1.整治措施

(1)具备耕种条件的,直接复耕;对生态建设挖田造湖、违法占地问题、预征土地问题、违规收储土地已按本方案规定的整治要求、时限整治。

(2)因垃圾、渣土等堆积占地导致的撂荒耕地,通过清理后已复耕;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无法直接耕种的,通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后已复耕。

(3)因法律纠纷、承包人弃种等其他原因导致的撂荒耕地,责任科室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

(4)因客观原因导致的确实无法实现复耕的撂荒耕地,通过实施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

2.整治时限

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耕种;因客观原因导致确实无法实现复耕的撂荒地,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3.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公共管理办、北塘街土地所、各村居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北塘街道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续  光        街道工委书记

        刘  玲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熊  颖        街道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刘佰东        街道武装部部长

        张奎琴        街道人大工委副书记

        崔立祥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梁日云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淼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华敬锋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学梅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苏云鹏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张  旭        北塘派出所所长

成  员:街纪委、综合办、党建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管理办、财政办、公共安全办、经济发展办、执法大队网格平台、土地所、司法所、各村主要负责同志。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管理办

办公室主任:     梁日云

办公室副主任:   刘文成、郭同旺

3.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问题整治工作专班。整治工作实行“每一宗地+专班”、“每一类别+牵头部门”的工作机制。

(1)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内各村(居)涉及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2)市相关责任科室牵头组织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内问题整治工作;

(3)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本集体组织管理地域内的违规用地整治工作;

(4)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形成有效执法合力,全力推进土地领域问题整治整治工作。

(二)压实责任

加强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同时建立北塘街道和规划资源、农业农村、发改、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住建、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抓部署、抓落实、抓责任、抓到每一宗地,确保抓出实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做到统筹兼顾、相互衔接、推进任务落实。

(三)监督执纪

各成员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对号入座,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上图作战,销号管理,并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工作要主动接受街道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坚决防止整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不重视整治工作、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对到期未完成整治任务,敷衍、拒绝和虚假整治的,在土地管理中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及责任人,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四)健全机制

对照北塘街道土地领域问题清单,全面进行复核,加强分析研判,逐项确定整治措施、整治期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整治责任清单,同步纳入土地领域问题整治信息平台。严格落实月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职工作人员每月1日下班前(节假日顺延)向整治工作专班报送上个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梳理汇总后由工作专班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进展、事后有总结,各成员单位间要密切工作联系,做到重要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活动及时沟通反馈,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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