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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下发北塘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16-07-19 00:00      来源: 北塘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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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滨北街〔2016〕67号          

    关于修订印发《北塘街道办事处气象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单位(科室)、各村(居)、各辖区商户:

    按照津滨气指办函[2015]2号《天津市滨海新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报送管委会、街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部门保障方案函》精神,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规范有序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高北塘街道办事处防御气象灾害的综合指挥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生活次序,制定本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北塘街道关于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2016年7月19日

    (联系人:郭同旺  联系电话:25256989)

    北塘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印发

    附件:

    北塘街道街办事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规范有序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高北塘街道办事处防御气象灾害的综合指挥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 编制依据

    依据《天津市气象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4〕22号)、《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滨政发〔2014〕23号)、《天津市滨海新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津滨政办发〔2014〕11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

    本预案适用于滨海新区北塘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对上述气象灾害的防范及应对,以及周边地区出现气象灾害有可能造成影响时的防范应对工作。

    2.因气象因素引发水灾、旱灾、风灾、雪灾等灾害或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事故后,其处置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由有关部门执行,气象信息服务则按本预案规定执行。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

    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

    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街道办事处、各村、各居委会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在街道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各社区负责本辖区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和衍生、次生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5.及时预警、社会响应

    坚持社会响应的原则,通过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唤起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形成监测预警、信息编制、传播途径、防御指南、社会救助等社会响应运行机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北塘街道办事处成立本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北塘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乔柏林

    副总指挥:张振山、杨五一、潘占红、周秀生、孟继东、郑茂盛(北塘派出所所长);

    成员:郭同旺、侍增红、刘文成、张云堂、徐学辉、陈加运、刘贵才、陈宏伟。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滨海新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指示及任务部署;负责街道办事处气象灾害预防、预警与应对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研究决定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宣布启动街道办事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下达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督促、检查、指导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成员单位:东村、西村、南村、北村、文化宫社区居委会、杨家场社区居委会、海泽苑社区居委会、海阔苑社区居委会、欣雅苑社区居委会、融创君澜社区居委会、泰达御海社区居委会、幸福城第一社区居委会、北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听从指挥部的指挥、协调,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准备,传达指挥部的命令,带领群众防灾、减灾、救灾。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北塘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

    成员:郭同旺、沈树华、郑志刚、张庆高

    主要职责:按照区里统一部署开展本辖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危旧房屋、人群密集场所、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部位的监控,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检查督促落实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措施,以及因气象因素引发灾害事故的相关应急处置,承担北塘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

    滨海新区启动气象灾害应急Ⅰ级响应后,北塘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确定启动北塘街道办事处Ⅰ级应急响应。

    应急Ⅰ级响应启动后,总指挥通知各副总指挥,做好应急准备,保持通讯畅通。

    (二)Ⅱ级响应

    滨海新区启动气象灾害应急Ⅱ级响应后,北塘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确定启动北塘街道办事处Ⅱ级应急响应。

    应急Ⅱ级响应启动后,总指挥通知各副总指挥,应急分队各成员做好应急准备,保持通讯畅通。

    (三)Ⅲ级响应

    滨海新区启动气象灾害应急Ⅲ级响应后,北塘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确定启动北塘街道办事处Ⅲ级应急响应。

    应急Ⅲ级响应启动后,总指挥通知各副总指挥,应急分队到达各自岗位,做好随时出动防灾、减灾、救灾准备。

    四、后期处置

    针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协助或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救济救灾、医疗卫生、电力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害保险、征用补偿等灾后工作,并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和评估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机制保障

    北塘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应积极参加区气象灾害指挥部组织的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积极组织辖区内气象协理员或气象信息员参加区气象部门组织的气象信息员培训会议。

    (二)应急队伍

    按照北塘街道办事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以机关各科室及社区成立兼职、综合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确保重要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定期向志愿者传授应对气象灾害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和演练等多种方式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

    学校、医院、车站、村、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各村、居委会要设立气象信息员一名。气象信息员要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协助组织气象灾害应急和防范工作,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三)资金保障

    北塘街道办事处合理安排防灾救灾经费,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的专项资金20万元,并明确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确保气象灾害防御灾害工作顺利进行。

    (四)物资保障

    北塘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会同相关企业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定期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根据需要对物资装备储备进行调整,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五)通信保障

    应急办要与通信企业积极配合,共同保证气象灾害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根据需要及时调动应急通信设施为气象灾害组织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六)法制保障

    严格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本区关于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并严格依法实施。

    六、培训及应急演练

    北塘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培训规划,在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气象灾害应急专业培训。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对街道办事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人预案、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等进行培训。

    街道办事处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加强气象灾害应急专项演练,专项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

    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修订本部门应急预案。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北塘街道办事处会同农业服务中心制定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塘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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