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沽街>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大沽街道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发布日期: 2022-11-04 16:49      来源: 大沽街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滨海新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

    (一)坚持高位推动。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滨海新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工作措施》,依照《大沽街道党工委 大沽街道办事处落实滨海新区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措施实施办法》,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年底前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街道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调研,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每月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统筹推动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街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及工作职责和包保领导食品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加强街道食安委(办)建设,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食安委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食安办主任。做好辖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街道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责任追究。依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本计划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约谈和问责机制。(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负责)

    二、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四)保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加大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和关键点位食品安全专项巡查,及时发现上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做好食品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街道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加强过程监管

       (五)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巡查。食安办、各社区负责准确登记辖区各类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开展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采取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覆盖巡查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重点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完整填写并保存巡查记录,做好食品安全检查与隐患登记台账。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报送发现的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街道食安办、各社区负责)

    (六)配合开展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公共服务办公室按行业要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和日常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工作;公共管理办公室按行业要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监管和日常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工作负责督促物业对所管辖的限时限地市场开展日常巡查和整治,严禁超范围、超时限经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经营环境与条件;经济发展办公室按行业要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集贸市场、食品批发与集中交易市场、商业综合体以及所管辖限时限地食品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和日常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工作;党建办公室按行业要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清真寺食品安全监管和日常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工作(公共服务办、公共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党建办按行业分工负责

    (七)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按照新区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和“儿童食品”市场食品安全风险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巡查辖区“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商户,重点加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周边区域“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商户巡查力度,及时上报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情况,净化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环境。(街道食安办、公共服务办公室、各社区负责)

    四、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八)开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按照新区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违法犯罪打击长效机制,严密排查并及时移交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协助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清整,推进社会共治大力营造全社会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雷霆万钧声势。街道食安办、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负责)

    (九)开展违法违规流动经营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食品、餐饮等经营行动和在居民区内的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从事摆卖食品、加工食品等经营活动。对辖区限时限地市场开展日常巡查和执法处置,依法整治超范围、超时限经营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十)开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尤其是背街里巷、城乡结合部、集中租赁场所等非法加工制售食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深挖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协同联动,多方发力,精准重点打击,坚决查处取缔。街道食安办、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负责)

    五、加快实现社会共治

    (十一)深入推进“双安双创”。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对标创建评价细则,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根据《大沽街道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清单》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健全街道食品安全宣传站、社区食品安全宣传栏,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采取设置图书角、播放科普短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组织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集中宣传等食品安全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推动辖区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街道食安办、各社区负责)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