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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信息补充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2-11 13:47      来源: 大沽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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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

    建设单位:天津华电福新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西南部

    建设内容:新建1500kV升压站,采用一级升压方式,经3500/35kV升压变2×350MVA+1×300MVA升压至500kV项目使用面积4042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生活消防泵房、配电楼500kV主变压器500kVGIS无功补偿设备、接变电阻柜、危废间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建筑物

    2、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

    严禁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越界活动。为保护植被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材料及设备尽量分拆改用小型运输工具运输,物料集中堆存,不得随意堆放,有效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原地貌,以减轻对植被生态系统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动土工程尽量避开雨天。

    施工期对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破坏作用,但作用范围较小,同时由于土方的回填和建筑物的建设,在小范围内改变了原有土地盐渍化问题;对土壤和植物的破坏具有暂时性,持续时间较短,施工期结束后提高原有地块的植被覆盖率,对原有的生态环境问题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2)声环境

    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工艺和设备,将噪声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施工活动应集中在白天进行,无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噪声影响。

    升压站内单台声源设备影响噪声源强小于105dB时,最大影响范围半径不超过50m;打桩机噪声源强较大,距离超过100m可以满足GB12523-2011昼间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3)施工扬尘

    在干燥天气条件下,应对施工道路及开挖作业面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苫盖。散体物料堆放场应在远离敏感点的一侧布置,以减轻扬尘对其产生的影响。裸露场地应当洒水或采用密目网苫盖。

    通过采取密闭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措施可使扬尘减少50%70%,使扬尘在2050m范围内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场地不产生生活垃圾;施工现场产生建筑垃圾委托天津市当地建筑垃圾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理。

    5)地表水

    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附近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排放;合理施工组织,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清掏,避免污染环境。

    施工车辆冲洗、物料冲洗废水将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或用于洒水抑尘,有效的避免了施工生产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不设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较少,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2.2运行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

    合理设置变压器位置,控制设备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电气设备端子处设置有多环结构的均压环,主变低压侧进线采用封闭母线,同时选择合适的设备间连接方式及相应金具结构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控制建设项目运行期对电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500kV升压站投运后与安定500kV变压站进行类比,根据类比对象竣工验收监测资料,预测可知本工程运行后变电站厂界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2)声环境

    主要声源为变压器、环保设备风机。变压器选用低噪声设备,升压站四周设有围墙,同时优化变压器布局,增加基础减振,降低变压器噪声;环保设备风机位于室内,且风量较小,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

    本项目对噪声源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隔声、减振措施的情况下,四侧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3)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DB12/644-2016《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限值1.0mg/m3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4)地表水环境

    升压站运行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进入隔油池处理后,协议使用天津华电南疆热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

    变压器油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运行期升压站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于垃圾袋内,由城管委统一清运处理;废锂电池生活垃圾分类存放,交由锂电池收集单位进行收集处理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物质是变压器油,变压器四周设有排油槽,与事故油坑相连,当发生事故时油排入事故油坑,油坑内的油经油水分离后,废油及含油污水及时由危险废物收集部门回收,严格禁止变压器油的事故排放。在采取严格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变压器即使发生故障也能得到及时处置,其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3、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选线避让了城市规划区,避让了生态敏感区,在设计、施工、运行阶段,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要求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来减缓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使电磁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等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天津华电福新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沽街道石油新村三区90-7号一楼7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2-66687077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十一支路建福园3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2-8823836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点击本文附件进行查阅。

    2)纸质版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二”中内容。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本文附件。

    2)来电、写信或者邮件形式:相关联系方式见“二”中内容。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事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2211日至20222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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