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沽街道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成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
各科室、各社区及有关单位:
根据街道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为保障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良好运转,确保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经大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现将调整后成员及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杨之博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主任:方树昌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 主 任:刘云亭 党工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王世和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杨朝信 人大工委副主任
刘 骥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 晋 办事处副主任
吴振晶 办事处副主任
赵庆岭 办事处二级调研员
刘会清 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勾善瑞 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范春杰 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韩 伟 大沽派出所所长
孙庆斌 新城派出所所长
武 鹏 南疆派出所所长
马瑞进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塘沽分局局长
成 员:曹振东 党建办公室负责人
贾秀玲 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夏运兰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蔡庆菊 网信办公室负责人
王国良 司法所负责人
张洪敏 财政办公室负责人
杨洪全 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人
贾 斌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杨聚锋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人
陈 刚 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唐棣录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周建楠 南北卫里社区负责人
司建昕 建新里社区负责人
程玉华 新桥里社区负责人
张洪丽 河南里社区负责人
王 新 安阳社区负责人
赵 菊 泰和新都社区负责人
胡喜双 远景社区负责人
毕冬旭 和谐园社区负责人
朱丹丹 和睦园社区负责人
刘 丽 八方观园社区负责人
崔本立 华安楼社区负责人
胡乃园 和美苑社区负责人
郭丽芝 和盛苑社区负责人
樊 宇 蓝鲸岛社区负责人
陈金宏 石油新村社区负责人
王 芳 闸南路社区负责人
马 楠 东盐路社区负责人
对应成员单位如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药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杨洪全兼任,成员王胜、谷文廷、和辉、张雅静。
二、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充分发挥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作用,分析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药品安全工作,研究确定重大事宜,督促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内容包括: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药品安全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巡查职责。
2.研究拟定街道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3.研究拟定药品安全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4.研究拟订药品安全监管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5.建立职责明确的药品安全组织,将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6.定期组织召开药安办工作例会,总结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药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
7.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者、社区普及药品安全知识;
8.配合药品监督部门做好辖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工作;
9.落实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考核目标;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药品安全工作。
三、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街道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2.组织起草街道药品安全年度监管计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并推动落实。
3.负责与新区药安办对接,积极配合药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处置。推动健全本街镇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街道药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受街道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委托,组织开展街道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议考核工作。
5.组织各科室、各社区有关部门完成滨海新区对街道的药品安全考核工作。
6.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调查研究,分析研判药品安全形势,提出解决药品安全管理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街道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药品安全问题短板和风险点,编制街道药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
7.组织协调街道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8.负责筹备街道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季度会议、药安办每月工作例会及药品安全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
9.承办街道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党建办公室:
1.负责将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2.负责将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3.负责加强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合理规划人员编制,配齐配强药品安全监管力量;
4.协同药安办开展年度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严格执行药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二)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
1.开展党风廉政和纪律宣传工作,监察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药品安全检查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违纪情况审查,处理违纪问题;
2.配合上级部门依法参加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督促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决定或意见的落实;
4.协同药安办开展年度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严格执行药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三)综合办公室:
1.负责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药品安全专项发展规划;
2.负责OA办公系统药品安全相关文件及时接收、传阅、督办、存档等工作;
3.协助开展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相关信息报送;
4.负责开展药品安全相关“吹哨报到”事项协调办理上报工作;
5.协同药安办开展年度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严格执行药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四)网信办公室
协助处置属地内药品安全网络舆情,组织和管理网络评论队伍,开展互联网药品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总工会:
1.依法对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劳动者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依法参加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六)司法所:
1.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落实普法宣传;
2.提供药品安全法律服务,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七)财政办公室:
1.健全药品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街道药品安全相关资金投入,加强对药品安全预防、重大隐患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的财政支持;
2.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八)公共安全办公室:
1.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情况及其药品安全条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药安办工作职能,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下发、实施药品安全规划、方案、文件,定期组织召开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协调处理药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
3.负责组织开展诊所、药店、保健品营销等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严格处置并上报;
4.负责组织开展日常药品安全宣传与培训工作;
5.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应急救援演练,落实药品安全应急物资准备及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将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公共安全宣传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7.负责药品安全相关综治信访处置,做好维稳工作;
8.负责将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综治管理服务平台,实行手机APP网格管理平台应用,落实网格安全隐患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措施;
9.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日常监控,及时收集网格药品上传案件,监督情况整改落实及信息平台隐患闭合情况,完成药品安全举报案件回复工作。
10.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辖区药品安全事故处置、信息上报和事故调查处理;
11.负责街道药品安全年度考核细则制定与实施工作;
12.配合开展其他药品安全相关工作。
(九)经济发展办公室:
1.配合上级部门对辖区药品经营场所履行行业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
2.负责开展打击保健品非法传销相关工作;
3.加强对药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合法经营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4.负责参与分管行业内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与事故调查处理。
5.负责分管行业内其他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公共服务办公室:
1.配合上级部门对辖区医院、社区卫生院、诊所等履行行业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医院、社区卫生院、诊所等药品安全专项检查与整治,督促主办方依法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药品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配合上级部门对非法行医场所进行联合检查与取缔;
4.加强辖区医院、社区卫生院、诊所、托幼机构、养老院等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日常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虚假宣传工作;
5.负责社区人员管理与基础保障,确保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正常运行,将药品安全知识培训纳入社区人员日常培训体系;
6.负责参与分管行业内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与事故调查处理;
7.负责分管行业内其他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赋予执法权限实施过程中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2.负责对非法行医场所进行行政检查。
3.负责综合执法领域其他药品安全监督与执法处置工作。
(十二)社区居委会:
1.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药品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要求,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药品安全工作任务;
2.将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成立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网格信息员,加强监督管理、信息报告、协调处理和应急处置;
3.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各项药品安全工作台帐,掌握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并建立档案;
4.负责开展药品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发现药品安全事故隐患或药品经营非法违法行为,立即予以妥当处置或劝阻,并按街道信息报送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5.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辖区居民药品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药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中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6.配合协助做好药品安全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
7.负责完成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药品安全相关工作。
(十三)辖区派出所:
依法查处涉及药品安全的刑事案件,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
(十四)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塘沽分局:
负责辖区药品安全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大沽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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