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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杭州道街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34-6395-2019-00016
发布机构: 杭州道街道
文  号: 滨杭街〔2019〕29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文日期: 2019-08-08
发文日期: 2019-08-12
废止依据:
有效性: 有效


杭州道街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区两级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持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街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反思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三个必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这条主线,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以强烈政治担当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全力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难点,持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街道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王寿仓同志任组长,张洪欣、孙长胜、顾克祥、徐广和、于佳、李永红、栾峰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顾克祥同志兼任。本次专项行动以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城市公共设施及场所等七个行业领域和区域为重点,层层落实排查整治任务和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深刻吸取河北张家口“11·28”重大爆燃事故、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河南三门峡“7·1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滨海新区化工 危险化学品 医药企业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街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含加油站)开展排查整治。紧盯 “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和8个重点区域,按照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的内容,聘请专家从安全基础管理、工艺、设备、仪表与电气、设计与总图、消防与应急管理等6个方面,对全街危化企业开展驻厂式检查。对于工艺落实、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各相关社区

(二)加强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专项整治。

按照《滨海新区关于继续开展仓储物流企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关于加大仓储物流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以街道前期排查的仓储企业清单为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具备相应消防、土地、经营手续;是否存在超量、超防火等级储存;是否建立库存清单且与实际一致;实行承包、租赁的仓储场所是否依法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安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有效;值守人员是否持证且保证有效值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提高整治标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继续严厉处罚一批,关停取缔一批。

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经济发展办、各相关社区

(三)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推动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区安委会关于开展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重点针对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养老院、施工工地等9类重点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要针对9类重点场所制定差异化检查清单,明确检查计划,确保排查整治期间全部完成。同时,以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实施挂牌督办并停业整顿。

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经济发展办、综治信访办、建设管理办、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

(四)加强交通运输专项整治。

协助辖区交管部门对道路、公交、轨道交通、道路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开展排查整治,整治公路设施隐患和道路交通秩序;加强社会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辖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各社区

(五)加强建设施工专项整治。

启动新一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聚焦事故多发区域、多发领域下重拳、出狠手,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深刻汲取近年事故教训,突出预防坍塌、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筑工地生产人员实名录入,建立工地不稳定因素排查稳控机制。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执法检查标准化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查体系、查问题、查整改,全面查处转包、分包问题,处罚一批,关停一批,清除一批,彻底铲除高坠和机械伤害事故多发根源。

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各相关社区

(六)加强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突出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在用设备定期保养、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在有效期内,有效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

(七)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及场所专项整治。

加强对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渣土堆场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查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建设是否合法合规;供水方面使用的液氯和液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排水方面防范硫化氢中毒措施是否到位;供热方面使用燃气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渣土堆场的导排水系统,防坍塌、滑坡措施是否到位;供气管线的防占压、防施工破坏等措施是否到位,油气运营的加油站、加气站和油库是否符合安全条件;供电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场所以及游泳馆等体育场所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教育,有效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医疗机构安全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用氧管理,杜绝事故发生。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商贸企业、菜市场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餐饮等九小场所安全检查,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公共安全办、经济发展办、综治信访办、各相关社区

此外,拆违保安全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安全生产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若干措施》有关规定,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带队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必管”要求,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加强安全风险评估,摸排查清重大风险隐患点,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全力化解风险隐患。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各种手段,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彻查并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

(二)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此次行动不是一般性检查,要实现专项行动专项治理,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重点,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回头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整治。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限期整改。要严格监管执法,坚决杜绝执法领域的“好人主义”,不能以一般性检查代替处罚和问责,要采取约谈警示、严肃处罚、停业整顿、关闭清退等措施,下狠手、出重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加强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工作。要督促各类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储存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强化应急演练,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要密切关注高温、雷电、暴雨、强风等灾害性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

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落实《滨海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若干措施》,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各项工作,8月20日前报阶段性工作总结,9月20日前报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杭州道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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