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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1年新北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57-14071-2021-00001
发布机构: 新北街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2-17
发文日期: 2022-01-25
有效性: 有效

新北街道办事处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北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公开年度预算等文件2件,公开规范性文件以外的政府信息125条,修改了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项目,在新区指导下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更新。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工作,并耐心做好群众的电话咨询工作,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条,未出现超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积极主动,条例内涵理解不深不细,导致学用结合不到位,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作用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需要探索新路子,提高信息利用率。

2022年,我街道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三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更方便、及时地获取丰富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上一年度“未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结果为“其他结果”。

二、本年度行政诉讼为“其他结果”的案件1项,与上一年度“未审结行政诉讼案件”为同一案件。

         三、现对此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说明:2020年2月28日,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2020年4月13日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内容为:维持被申请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北街道办事处决定。2020年11月5日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传票。经法院时间调整,2021年1月15日重新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传票,2021年3月17日收到该法院行政判决书,判决为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2021年4月28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21年6月25日收到该法院行政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二、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三、一审判决视为撤销。

                             新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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