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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街道2023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汇总
发布日期: 2024-01-03 09:14      来源: 塘沽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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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39号)

    案件名称

    崔国军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39号

    行政相对人

    崔国军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12月5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0号)

    案件名称

    王建永未履行清雪责任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0号

    行政相对人

    王建永

    处罚事由

    清雪责任地段漏扫、堆雪、结冰、乱倒行为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20)》第五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20)》第九条第一款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12月17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3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1号)

    案件名称

    佟亮亮未履行清雪责任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1号

    行政相对人

    佟亮亮

    处罚事由

    清雪责任地段漏扫、堆雪、结冰、乱倒行为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20)》第五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20)》第九条第一款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12月17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3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2号)

    案件名称

    牛付国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2

    行政相对人

    牛付国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12月19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3号)

    案件名称

    张俊新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3

    行政相对人

    张俊新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12月19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4号)

    案件名称

    张俊新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4

    行政相对人

    张俊新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12月19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5号)

    案件名称

    彭超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5

    行政相对人

    彭超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12月19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6号)

    案件名称

    陈凤玉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6

    行政相对人

    陈凤玉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12月19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7号)

    案件名称

    李翠英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7

    行政相对人

    李翠英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12月19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8号)

    案件名称

    赵丽丽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8

    行政相对人

    赵丽丽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12月19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9号)

    案件名称

    高爱英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49

    行政相对人

    高爱英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12月19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50号)

    案件名称

    李德峰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350

    行政相对人

    李德峰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12月19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0351号)

    案件名称

    袁昌兵未保障通道畅通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0351

    行政相对人

    袁昌兵

    处罚事由

    实施物业服务企业未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未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消防救援机构报告行为

    违法依据

    《天津市消防条例(2021)》第十六条第三项

    处罚依据

    《天津市消防条例(2021)》第五十三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年1226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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