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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街道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2-19 17:10      来源: 塘沽街道综合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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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塘沽街道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塘沽街道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抓实抓好各项工作内容,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统筹调度、周密部署,深入查找塘沽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薄弱环节,摸清“难点”“痛点”和“堵点”,力求

    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塘沽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依规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塘沽街道严格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街道各行政部门拟制的制度、下发的文件,除依法保密的外均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1.做好政府信息分析答复

    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分析答复,遵守基本程序,把控时间节点,保证程序正当,答复率达到100%,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效率和水平。

    2.做好权责清单工作对接

    依据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调整和公开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塘沽街道相关行政科室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梳理统计和无缝对接。

    3.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依据政府系统政务公开要求,以半年为单位,及时将公开的文件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上报区相关部门,并按程序在本级网站做好公开发布。

    4.做好年度财政预决算公开

    通过区政府和本级网站专栏集中公开街道年度预决算,并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禅悦和监督。

    5.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相关规定要求,把控时间节点,于规定时限内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切实做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透明。

    6.做好年度街道工作报告公开

    依据上级有关要求,梳理并攥写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主要工作计划安排,并通过区政府网站专栏集中公开街道年度工作报告。

    (二)坚持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

    依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和《滨海新区街镇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事项目录》,塘沽街道综合执法共计履行293项执法职责,其中包括:268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及25项行政检查权。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街镇执法事项的请示》(津滨政报〔2019〕5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滨海新区调整街镇执法事项的批复》(津政函〔2019〕128号)两个文件要求,已将非法行医、环境保护、殡葬管理、消防通道管理等超出街道承接能力无法实现预期社会治理效果的15项行政处罚权,优化调整为行政检查权。

    塘沽街道执法大队具体承担城市管理、水务管理、卫生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执法职能,在执法过程中能够主动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协调的各项联合执法行动,同时与街道其他司法、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强化执法联动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在执法权限、职责范围等有争议时,通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现超出行政职责范围的,第一时间将必要的证据和材料移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2.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按照季度、半年、全年时限梳理工作总结,坚持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执法局)和司法局报送执法情况统计周报、执行法律法规数据统计报表和月度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司法部门要求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履行行政职权,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规范文字和音像记录,合理配备行政执法设备,规范信息化平台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归集。塘沽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及时归集案件信息,规定时间内完成发改委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归集信息直报,及时完成网信办监督平台的案件处置。

    (三)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1)拆违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塘沽街道违法建设总量10.7556万㎡,依据三年拆违工作计划,截止11月底,已全部完成。在拆违过程中,塘沽街道拆除各类圈占共464处/1.7157万㎡,同时在巡查中发现并拆除新增违法建设102处(305间)/0.6552万㎡,包含拆除圈占0.3565万㎡。

    (2)加强主次道路周边市容管理工作

    截至11月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310余人次,出动

    执法车辆7571余辆次,整治清理街道两侧的占道经营行为4537次,批评教育425次,治理门前乱堆乱放580处,治理市场外溢187次,清除乱贴乱画258处、小广告180处、治理违规饲养家禽家畜90只,拆除圈占172处,治理露天劳务市场90次。简易处罚占道摆卖93件,罚款0.46511万元。处罚毁绿1件,罚款2000元。

    (3)注重渣土运输管理工作

    化夜间执法,延长巡查时间,严厉查处运输车辆无密

    闭、无苫盖、车轮带泥、沿途撒漏等环境污染行为,治理苫盖路段(点位)125余次,处理渣土督办单6件。

    (4)全面开展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对辖区内的楼顶户外广告、商业牌匾、道路两侧功能性

    灯光广告、户外LED显示屏等设施进行综合整治,拆除大型广告设施24处,楼顶单体字10处,刀牌灯箱22个,其他违法广告设施351处/546个。

    5)抓好共享单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抓好僵尸车、共享单车,校园周边200米环境整治。对辖区内66辆僵尸车进行清理,与新区交运局相互配合清理乱堆乱放、占绿单车900余辆,清运僵尸单车650余辆。出动执法车辆120余次,出动执法队员400余人次,依法取缔辖区内校园周边及其范围100米内无固定经营场所,占路经营、摆摊设点和流动摊贩,治理流动商贩344处。

    6)做好文明祭扫执法工作

    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节日强化文明祭扫执法工作,

    并向广大群众宣传文明祭扫、文明殡葬相关常识,营造了文明殡葬的良好氛围。出动执法人员588人次,劝导不文明殡葬行为95次。

    7)严格执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根据《条例》要求,截至11月底,共计出动执法人员

    7569人次,开展行政检查2208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519次,下达简易程序处罚决定18件,罚款金额0.09万元。其中主要涉及私搭乱盖、乱堆乱放、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根据《控烟条例》,治理控烟9件。

    2.环保督察整改督办工作

    塘沽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在区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街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督导、亲自把关,各级、各部门形成了统筹协调、互联互通、合力攻坚的良好协作机制。截至11月底,塘沽街道共收到环保督查件15件,其中天津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小组环保类督察派遣单7件,涉及大气类5件、涉及水类1件、涉及噪音类1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中央环保督查件8件,涉及大气类3件、涉及土壤类4件、涉及噪音类1件,塘沽街道主要领导对辖区举报件高度重视,亲自下沉核查现场,亲自督办,针对2020年中央环保督查件,约谈1人(紫云园物业经理),已全部办结。塘沽街道共收到城管类督察件7件,其中涉及私搭乱建6件、毁坏绿地1件,6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中。同时,对处置中涉及塘沽街道的情况及时处理和回复,共处理问题200余起;对区蓝天办下发的《点位派遣单》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共处理回复60余个点位。为巩固督察整改成果,塘沽街道对各类督查件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3.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

    1)落实工作责任制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第一时间召开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

    (2)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细化街道相关部门安全监管清单,着力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将责任落实到人,塘沽街道安全生产自上而下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    

    4)加强管理监督

    落实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5)开展法治培训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意识和执法水平,努力

    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塘沽街道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题行”契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家大讲堂和安全隐患治理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成效显著。

    截至11月底,塘沽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开展执法检查38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74人次,共发现隐患384项,整改隐患349项,处罚企业2家,罚款共计1万元。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开启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新模式

    2020年5月20日,塘沽街道社会纠纷矛盾调处化解中心正式挂牌运行,标志着塘沽街道矛盾纠纷化解从碎片治理向集成治理、被动治理向主动治理、突击治理向长效治理、单向治理向多元治理的重大转变。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12批次29人次。

    (1)建立“3+4”调解机制

    “3+4”调解机制联合部门联动、分级联动、对接联动力量;围绕塘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提前介入,预判做在预防前,预防做在调解前,调解做在信访前,信访做在激化前。坚持有访必接,一站式联合接待、一揽子调处纠纷、一条龙服务群众。

    (2)开展矛盾纠纷滚动排查

    遵循网格管理“九全”机制,发挥党建网格辅导员、公共安全巡查员、社情民意搜集员、问题隐患情报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工作效果监督员 “六员”效应,结合敲门行动、创文等活动,做到超前防范、重点治理。

    (3)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

    坚持日报告制度,明确基层矛调中心定位,建立健全指

    挥组织体系,规范运行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激化”。

    (4)建立健全指挥组织体系

    眼于现阶段三级矛调中心“倒金字塔”结构的难题,

    不断提升街道矛调中心吸附、化解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窗口意识”、“服务意识”,拉高工作标杆,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力求中心建设能解决实际问题,让老百姓觉得“管用、好使”。

    2.深化创新人民调解工作

    1)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滨海新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规范开展人民调解员初任、年度培训,逐步推进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全年共培训16次,受训人次348人。

    2)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依据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塘沽街道及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现达标率100%的建设成果,并将建设情况按要求报送新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室。

    (3)完善调解部门对接联动工作机制

    访调对接、公调对接、诉前调解积极发挥作用,运用

    人民调解工作与进街律师相结合,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法律政策调解,明法析理、息防止争。截至目前,成功调解案件并签订书面协议61件,涉及人数135人,涉案金额318575元,排查次数8282次。排查纠纷361件,预防纠纷380件。

    (4)打造新品牌调解室

    “俊杰”调解室后,新城家园“心诚”品牌调解室于

    2020年6月24日正式挂牌成立,品牌调解室由优秀调解员5名,社区书记、调解主任、综治主任、志愿者组成。

    (5)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

    “津调通APP”的运用,极大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拓宽了人民调解案件来源,提高了案件录入率。根据平台更新情况促进“智慧司法”平台、12348法网的对接、融合,发挥现代化信息技术在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法治化建设进程

    塘沽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并重的理念,进一步提升推进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和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塘沽街道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科学统筹,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普法教育

    为了推进全体班子成员学法、知法、用法,提高执法水平,规范安全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监察效能,使全街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1.坚持党组法律理论学习

    根据2020年度普法重点,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学法计划,编纂有关学习资料,截至11月底共安排理论学习19次,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各讲党课1次,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9次。学习内容包括:《民法典》《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天津市临时救助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内容。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

    根据学法计划和工作需要,定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由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知识带头领学,提高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

    3.坚持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

    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根据个人学习计划,坚持领导干部自学,持之以恒,学以致用,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要撰写学法笔记,学习体会及调研报告和论文,努力增强学习效果。  

    4.加强干部选拔法治考核

    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选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

    (三)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好街道合法权益

    2019年至今,街道所涉行政复议三件,两件是街道作为被申请人,一件是街道作为申请人,其中街道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后经协调后撤回复议申请,街道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决定均得到复议机关的支持。所涉行政诉讼案件三件、民事诉讼案件一件,三件行政诉讼案件均由人民法院驳回对原告的行政起诉或诉讼请求,其中一件行政案件的原告提出上诉,现处于二审过程中。另一件民事诉讼案件正处于一审过程中。整体上,街道的复议诉讼案件数量不多,均得到了较为妥善的解决。谨慎对待和回复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增强程序意识,真正做到各个环节的依法行政,有效预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加强行政工作事前预防工作,积极降低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败诉风险;在法制框架内,积极开展事后协调工作,围绕涉诉问题开展安抚、关怀工作,缓和双方矛盾,努力化解因诉讼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取得积极效果。

    (四)依法行政,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塘沽街道积极加强政府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和法制智库等新型智库建设,拥有健全的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配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不断加强办事处和部门法制机构能力建设,保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为塘沽街道出具法律意见书65余件次,提供的重要现场法律服务55余件次,电话及口头咨询法律问题数百余件次;协助拟写塘沽街道内控制度体系及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塘沽街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等。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不足和原因

    (一)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建设能力有待提高

    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业务工作是硬指标,而法治建设工作往往是软指标,耗时长见效慢,因此领导干部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也就直接影响了用法的效果.

    (二)法治建设人员储备不足

    从事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的人员力量不足,单位内部法治审核机构不健全、人员缺乏,且全部为兼职,人员力量不足导致法治创建工作推动力量不足,工作缺乏系统性,满足于完成既定工作任务,缺乏针对性和创新性。

    (三)法律专业知识有待加强

    应对法律纠纷的能力不足,对于发生的法律纠纷主要依赖法律顾问,没有着力于培养自身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双精通的专业队伍,行政抗风险能力不足。

    (四)创新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创新不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多年来,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多数还是很单一,变化不大、措施不灵、方式不活、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虽然也建立了普法电子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新时期互“联网+”普法方式,但是内容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更新维护不及时,推广和关注度仍差强人意。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积极探索“柔性执法”,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筹备组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

    因机构改革、人才缺乏等多种原因,塘沽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尚未组织完善。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9〕17号)精神,结合塘沽街道实际,拟筹备组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塘沽街道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防患于未然。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争议和矛盾的协调,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化解执法矛盾,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情况的发生。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健全相关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主体资格、法定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办法;四是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受理人民群众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行政问题,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五是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究的范围和具体程序,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塘沽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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