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高新区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单位、试点基地称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工作要求,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高新区扎实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工作。为推广普及商业秘密保护成果,探索挖掘更加符合实际、形式丰富多样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创新举措,2022年12月面向滨海高新区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单位及试点基地征集工作。
经对申请的企业、科研机构进行审核评定,遴选了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在行业中有一定领先优势,商业秘密保护意识较强,有意愿开展相关工作的企业、科研单位,授予首批21家企业、科研机构“高新区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单位”(附件1);对在信创、生物医药、新经济等重点产业以及风险防控特色领域有一定业务经验,对商业秘密保护有一定基础,具有基地运营能力的四家单位,授予“高新区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基地”(附件2)。
附件:1.高新区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单位名单
2.高新区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基地名单
2023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