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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人员组成的通知
索引号: 8075-10867-2022-00023
发布机构: 天津滨海高新区
文  号: 津高新管发〔2022〕25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2-14
发文日期: 2022-12-16
有效性: 有效

高新区各部门及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高新区管委会决定调整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人员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组

组  长:夏青林

副 组 长:崔同湘

成  员:科技局、办公室、党建部、组织人事部、网信办、经发局、财政金融局、社发局、人社局、规资局、建交局、商促局、信创局、生物医药局、新能源局、高端装备局、新经济局、自贸局、市场监管局、政务办主要负责同志。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高新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领导小组更名为高新区推进科技创新汇智平台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夏青林

副组长:崔同湘

成 员:科技局、经发局、财政金融局主要负责同志

高新区推进科技创新汇智平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高新区自主创新工作发展领导小组更名为高新区自主创新工作发展办公室

主 任:夏青林

副主任:崔同湘

成 员:科技局、组织人事部、经发局、财政金融局、人社局、商促局、信创局、新能源局、自贸局主要负责同志。

联络员由科技局负责同志担任。

四、高新区创通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同湘

成 员:科技局、网信办、财政金融局、资产管理办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五、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专项工作组

组 长:崔同湘

成 员:科技局、财政金融局、高新区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

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02212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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