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高新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办理流程的通知 |
关于优化高新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办理流程的通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管理效率,精简办理要件,升级办事流程,服务区内群众。高新区人社局近期出台了《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现将集体户口相关业务办理说明通知如下:
一、领取集体户口本人页和首页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
3、《个人户口页申领确认单》(附件1)。驾照、护照、社保卡等有效证件与身份证具有同等效力。
二、集体户口本人页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
1、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本人页补办情况说明》,提交至向高新区人社综合服务大厅;
2、工作人员核实信息无误后,开具《集体户口在存证明》材料,补办人携带以上材料前往辖区公安部门办理集体户口本人页补办手续。
三、集体户口迁出登记
本人确认迁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需在人才中心备案登记。
下一步,高新区人社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将开通“集体户口查询备案”端口,提供集体户口线上查询和迁出备案登记服务。目前,查询备案系统正处于调试阶段,上线后将另行通知。
办理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南楼一层
咨询电话:84806867
附件:《个人户口页申领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