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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01-15 17:04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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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的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区一家食品经营者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天津滨海新区高新区金德粮油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果仁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该商店于2020年9月28日购进并销售的果仁,经抽检检验,其中的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销售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立案查明,当事人因储存不当,造成所销售的果仁发霉变质,其中的生物毒素含量超过了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行为构成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案货值金额637.5元,违法所得127.5元。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的案件调查工作,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在购进货物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积极进行召回,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依法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款第一项、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我局于2021年1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津市监滨高新罚〔2021〕60号》),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27.5元,并处罚款1000元。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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