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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用人单位自主聘任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06 16:35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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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高新区用人单位自主聘任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18〕7号)的文件精神,创新职称评价机制,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结合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申报和高新区实际情况,现就本区用人单位自主聘任职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市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系列包括: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技术、工程技术、中专教师、技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档案、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律师、公证员、新闻、播音、体育教练、艺术、工艺美术、实验、飞行等20个系列。其中,有行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卫生技术、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翻译、出版、船舶系列实行以考代评;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实行考评结合。

    二、聘任条件

    高新区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高新区存档的用人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聘任职称,须同时具备全市统一规定的学历、工作年限要求,并经所在单位业绩考核合格。全市统一规定的学历、工作年限要求为:

    (一)员级职称

    1.中专毕业,从事拟聘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视同于中专学历),从事拟聘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仅限工程技术系列)

    3.具备中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从事工程技术相关工作满2年。(仅限工程技术系列)

    (二)助理级职称

    1.中专毕业,从事拟聘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视同于中专学历),从事拟聘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仅限工程技术系列)

    3.大专毕业,从事拟聘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视同于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拟聘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仅限工程技术系列)

    5.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拟聘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6.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视同于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拟聘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仅限工程技术系列)

    7.具备博士、硕士学位,从事拟聘专业技术工作。

    8.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从事工程技术相关工作满2年。(仅限工程技术系列)

    (三)中级职称

    博士、博士后或取得助理级职称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的硕士(仅企业聘任;档案专业需博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高级职称

    非公有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出站后继续留在本企业工作时,可由该企业自主聘任副高级职称。

    三、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聘任条件的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聘任申请,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job.hrss.tj.gov.cn/rsrc/tjwb/mainframe/logindg.html,进入“个人业务”填报并提交至用人单位,同时在信息系统A4正反面打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报用人单位。

    (二)单位考核。用人单位登录信息系统进入“单位业务”,审核申报信息,比对人事档案,核实申请人所填写的包含学历、资历、及业绩等情况在内的全部内容,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开展工作考核,提出拟聘任意见。

    (三)单位呈报。用人单位通过信息系统提交,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账户。同时汇总材料,填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每月10日前,将所需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新区人社综合服务大厅进行审核。

    (四)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高新区人社局审核后,呈报至市人社局。

    (五)市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对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并核发电子证。

    四、所需材料

    1.《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

    2.《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3.《天津市初级职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仅限硕士聘任中级)

    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仅限持技能等级证书申请职称聘任人员)

    5.《博士后证书》(仅限博士后聘任高级)

    6.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仅限博士后聘任高级)

    7.《劳动合同书》(仅限博士后聘任高级)


    办理地址: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智慧山F座一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8:45-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022)84806527


    附件1:《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docx

    附件2:用人单位建立职称申报账户流程及开户申请.doc

    附件3:用人单位职称申报账户修改流程及申请.docx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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