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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2020年高新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52-6346-2020-00022
发布机构: 滨海高新区
文  号: 津高新区管发〔2020〕46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勘查设计
成文日期: 2020-12-01
发文日期: 2020-12-01
废止依据: 超过时限
有效性: 无效


关于印发2020年高新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2020年高新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0年高新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高新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高新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整治,依据《滨海新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2020年滨海新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我区地下管线管理工作,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此次普查以2014年高新区管线普查为基础,对已有管线数据进行补充和完善。通过普查,准确细致的掌握华苑片区(环内和环外)、渤龙湖片区、海洋片区和首创片区市政地下管线的现状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高新区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城市地下管线的科学化、数字化、动态化管理,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提高高新区城市建设水平,健全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

本次普查范围包括华苑片区(环内和环外)、渤龙湖片区、海洋片区和首创片区。

(二)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

1.市政道路、绿化带、河道等公共空间

2.农村、居住小区、企业等空间(二期)

上述空间地下管线(给排水、燃气、热力、通信、电力、中水等地下市政管线及附属物,化工、油类、高压燃气等工业管线及附属物)均为普查内容。本次普查不含军用光缆。

普查管线信息包括管线权属、位置、埋深、材质、输送介质、压力、管道井等基本信息,同时,对管线及场站设施的功能及服务范围等进行调查。

三、组织架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架构

成立高新区管线普查工作组, 普查办公室设在规自局。

组    长:陈进红副主任

副 组 长:规自局局长王萌

成员单位:经发局、财政金融局、规自局、建交局、城管和环境局、应急局、华苑综合办、海洋综合办、滨海开发建设公司、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公司、首创经中等。

(二)责任分工

1.普查工作小组:领导与推动普查办公室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转达和督察滨海新区普查办公室布置的任务工作;普查工作重大问题决策;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

2.规自局:承担区普查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应急局:依据高新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普查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

4.华苑综合办、海洋综合办:协助负责本片区内管线普查的组织协调推动;协助组织召开动员会、推动会、工作例会等相关会议及管线普测工作的必要的媒体宣传工作。

5.经发局、建交局、城管和环境局、 滨海开发建设公司、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公司、首创经中等:组织所管辖的管线单位对所属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进行整理并向区普查办公室汇交,普查完成后组织管线单位对普查数据进行核实并对负责所属管线安全隐患排查和提出整改意见。

6.区财政金融局:负责保障高新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资金。

四、工作计划

(一)实施准备

2020年10月,高新区规自局组织制定高新区的管线普查工作计划。

(二)普查实施

1.2020年12月底之前,组织各市政管线和危险品管线权属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整理本专业管线情况向区规自局汇交。

2.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底之前,开展华苑片区(环内和环外)、渤龙湖片区、海洋片区和首创片区管线的实测。

3.2021年2月底之前,完成补测修改数据,形成本次普查情况报告。

4.2021年3月启动管线普查二期工作。


gf46-关于印发2020年高新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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