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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11-17 16:27      来源: 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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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机动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统称。

    二、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三、全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在其他道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全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五、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以下区域属于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

    (一)外环线及外环线以内道路。

    (二)东丽区

    1.津滨高速(不含)、津塘公路(不含)、蓟汕高速(不含)、东金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金钟河、津汉公路(不含)、蓟汕高速(不含)等河流、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先锋路东路(外环线至蓟汕高速)、津塘公路(外环线至蓟汕高速)、津北公路(外环线至蓟汕高速)、金钟路(外环线至杨北公路)、北杨线(金钟公路至空港二号桥)、赤海路(金钟公路至津汉公路)等路段。

    (三)西青区

    1.西青道(不含)、青沙路(不含)、津静公路(不含)、京福公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房甸路(不含)、高泰路(含)、梅香道(含)、天华路(含)、赛达大道(不含)、京福支线(赛达大道至丰泽道,含)、丰泽道(含)、柳静路(含)、嘉泰道(含)、瑞康路(含)、枣林大道(含)、京福支线(枣林大道至房甸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中北大道(外环线至京福支线)、新科道(外环线至万卉路)、芦北公路(津港公路至津淄公路)、阜锦道(外环线至春光路路段)、秀川路(外环线至津涞公路)、宾水西道(外环线至学府中路)、工一号路(宾水西道至津涞公路)、梨双路(津淄公路至津港高速延长线)等路段。

    (四)津南区

    1.雅润路(含)、津南大道(含)、南环路(含)、津沽公路(不含)、南慧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南慧路(含)、雅正路(含)、同砚路(含)、祥明路(含)、雅润路(含)、津沽公路(含)、雅泽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天津大道(外环线至滨海新区界)、葛万北路(津歧公路至津港公路)、津沽公路(外环南路至辛柴路)、津歧公路(津沽大街至葛万公路)、二八公路(津南大道至津港高速出口)、梨双公路(津沽公路至津港高速延长线)等路段。

    (五)北辰区

    京津公路(外环线至小街新苑路)、武静线(子牙河桥至津永公路)、津永公路(外环线至武静线)等路段。

    (六)武清区

    1.武清环线(不含)、京塘公路(南北辛庄桥至梅石路,不含)、梅石路(不含)、武静路(不含)、南东路(不含)、光明道(含)、泉旺路(不含)、南财源道(含)、新华路(含)、京塘公路(新华路至京津塘高速口,含)、京塘公路(京津塘高速口至武清环线,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后崔路(不含)、克黄线(不含)、大东路(含)、大黄堡路(含)、崔黄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翠亨路(光明道至武清环线)、青上路(大东路至梅丰路)、天和路(京津塘高速出口至于庄道)、绿水路(春华道至环湖路)、环湖路(绿水路至郎庄子道)、春和道(天和路至京津塘高速)、春华道(天和路至绿水路)、五间房道(武清环线至环湖路)、于庄道(天和路至环湖路)、农于道(天和路至环湖路)、藕店道(天和路至环湖路)、郎庄子道(天和路至环湖路)、崔杨路(青上路至津围公路)、崔杨支线(崔杨路至津围公路)等路段。

    (七)宝坻区

    1.宝坻环线(不含)、潮阳大道(含)、西外环(含)、唐通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珠江东环路(含)、万景大道(含)、宝白公路(不含)、张岗铺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潮白河左堤路(克黄线至宁河区界)、潮白河右堤路(克黄线至宝白公路大杨各庄桥)、青龙湾左堤路(克黄线至八道沽桥)等路段。

    (八)蓟州区

    1.西环路(含)、北环路(含长城大道至东环路路段,不含)、燕山东大街(含)、五龙山大道(不含)、喜邦支线(不含)、东环路(含兴华大街至北环路路段,不含)、南环路(含渔阳南路至西环路路段,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津围公路(通武公路至马营公路)、水库东路(淋平公路至遵玉公路)、水库南路(中昌路至遵玉路)、中昌路(南环路至城南大街)、规五路(南环路至滨河街)、滨河街(规五路至中昌路)、城南大街(滨河西街至香林路)、克黄公路(喜邦公路至津围公路)等路段。

    (九)宁河区

    1.滨玉公路(含)、津芦公路(不含)、滨蓟公路(不含)、津榆公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津芦公路(塘承高速口至海航西路)、潮白河左堤路(津汉公路至宝坻区界)、津榆复线(津榆公路至津芦公路)等路段。

    (十)静海区

    1.北华路(不含)、津沧高速辅道(不含)、津文路(含)、曙光道(含)、东方红路(含)、朝阳道(含)、团静路(朝阳道至旭华道,不含)、团静路(旭华道至静青路,含)、静青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北华路(不含)、静青路(不含)、南纬三路(含)、运河路(含)、东方红路(含)、津文路(含)、运河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泰山道(含)、长江道(含)、次干路四(含)、支路八(含)、泰山道(含)、王虎庄路(含)、支路十二(含)、港团引河路(不含)、次干路二(含)、香港街(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4.独流减河南堤路(不含)、团王路(不含)、毕杨路(不含)、常海道(含)、洪泽湖路(含)、玄武湖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5.团静路(科技大道至团王路)、唐王路(团唐路至蔡中路)等路段。

    (十一)滨海新区

    1.新港四号路(含)、东江路(含)、新北路(不含)、塘汉路(不含)、塘汉快速路(不含)、港城大道(不含)、塘黄路(含)、西中环快速路(不含)、津塘公路(含)、海河北岸(不含)、机厂街(含)、临港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2.港城大道(不含)、嘉丰路(含)、欣嘉园北路(含)、西中环快速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3.港城大道(不含)、东金路(含)、津汉公路(含)、海油大道(含)、滨海湖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4.秦滨高速(不含)、天津大道(含)、河南路(不含)、海河等河流、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5.滨唐公路(含)、大丰路(含)、滨玉线(含)、四纬路(含)、车站西路(含)、津汉复线(不含)、汉沽环线(不含)、太平东街(含)、栖霞街(含)、汉蔡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6.津港公路(不含)、海景大道(不含)、南环路(不含)、轻纺大道(不含)、港塘公路(不含)、学府路(不含)、万象路(不含)、汉港公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7.育贤街(含)、学海路(含)、育梁街(含)、学府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8.津歧公路(不含)、红旗路(不含)、港西大道(含)、港中公路(不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9.钱顺路(不含)、晟宏道(含)、津淄公路(含)、丽景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0.泰达大街(含)、南海路(不含)、第五大街(不含)、北海路(不含)、第七大街(不含)、东海路(不含)、新港四号路(含)、建材路(含)、第二大街(含)、津山铁路线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1.中环西路(含)、环河北路(含)、西八道(含)、东八道(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2.西外环高速(不含)、渤海堤岸(不含)、永定新河(不含)、蓟运河等道路、河流围成的区域内道路(不含秦滨高速)。

    13.塘汉快速路(不含)、集疏港公路(不含)、永定新河等道路、河流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4.渤海10路(含)、珠江道(含)、渤海18路(含)、津晋高速延长线(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5.亚洲路(含)、新港八号路(含)、观澜路(含)、观海道(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6.航运一道(含)、吉运一道(含)、东海路(不含)、航运中路(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7.银河环路(含)、金岸六道(含)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

    18.天津大道(河南路至津南区界)、学苑路(育梁街至津歧公路)、建白路(津歧公路至海景大道)、芳华路(光明大道至津歧公路)、滨海南路(光明大道至津歧公路)、南春路(光明大道至津歧公路)、长庆路(光明大道至津歧公路)、栖凤北路(津淄公路至栖凤小区路)、栖凤南路(津淄公路至栖凤小区路)、团泊线(津淄公路至长深高速公路)、徐太公路(津淄公路至洋苏路)、徐太公路(工农大道至港中公路)、太沙线(工农大道至港中公路)、远太路(太沙线至远太路友爱排干河桥北头)、中心大道(中心大道转盘—西十五道)、海河道(秦滨高速开放段桥下至渤海10路)、新港八号路(跃进西路至观澜路,含下穿隧道及各匝道)、北港路(跃进路至京门大道)等路段。

    (十二)高速公路

    1.京津塘高速公路杨村站(K72)至长深互通立交(K133)。

    2.津蓟高速公路九园站(K31)至物流城站(K72)、蓟州站(K100)至北京界(K116)。

    六、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确须进入上述限制通行区域通行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确保交通安全。

    七、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本通告自2021年1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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