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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3-30 17:09      来源: 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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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年来,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地落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滨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滨海新区被评为天津市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地区,“一企一证”综合改革被评为天津市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示范项目,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为加快新时代美丽“滨城”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纳入依法治区年度工作安排和重点工作清单,抓好任务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安排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知识产权法等内容,对依法治区工作、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作出安排部署。依法行政纳入全区“三考合一”机制,将班子、绩效、督查考核相融合,实行“一张清单考一次”。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依法公开,公布《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版)》,实现全区“一张清单”管服务。聚焦“一制三化”改革,推行“五减四办”改革,在全国首创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率先推行“一企一证”综合改革。加强审管联动,推行最简告知承诺,推动“网上审批为常态、网下审批为例外”,网办率达96%,行政许可实现“滨海通办”“滨海统办”和“跨省通办”。“一次办”达95%以上,企业和群众满意率达98%。严格实施《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检查暂行办法》,对市场重点监管领域管住管好,对市场一般监管领域“无事不扰”,为打造具有“滨城”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失信人员依法进行惩戒。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后评估工作,不断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不合理罚款规定等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协助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完成对《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等64件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文件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有效防范法律责任风险,完成76件区政府重大协议的合法性审核。

    (四)完善行政决策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区政府出台《滨海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研究起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目录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开展。区政府各级各部门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议题上会前必经合法性审核,全年审核政府各类文件398件,切实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法治化水平。区各级党政机关普遍选聘法律顾问,在合法合规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涉法涉诉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五)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实施行刑衔接工作办法、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考评标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细则,建立月考核、季度通报和末位约谈等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听取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全区执法参与率提高至96%。提升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建立各行政执法机关“一库一单”和随机联合检查机制,推动平台建设运行从信息化向智能化转变,实现智慧决策、智慧执法、智慧监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实现全覆盖,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普遍提升。

    (六)科学依法防控疫情,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组织全区突发事件处置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坚持把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有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充分做好核酸筛查预案准备,严格进行信息登记、人员准备和物资储备。提升发热门诊传染病哨点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能力,医院感染控制进一步加强。

    (七)强化制约和监督,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自觉接受区人大和区政协监督,各级各类建议提案办结率100%。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审计监督重点。以科技强审为基点,运用大数据审计手段,实现审计创新工作新突破。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协同定责工作新发展。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利用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持续打造“阳光政府”。

    (八)坚持源头预防调处,全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和基层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制定配套制度,落实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探索建立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2021年,区政府收进行政复议案件333件,审结254件;收进行政诉讼案件26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应诉。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建立纠纷调处三级平台,形成人民调解滨海模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达标率100%。进一步完善公调、诉调、访调对接机制,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98%以上,国家信访局和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积案全部化解。上线“12368滨法智服”系统,首创“一号通办”功能,实现诉讼服务再升级,打造智慧平台新标杆。

    (九)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以案释法,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普遍通过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治滨海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材料摘编》,将学习宣传延伸到基层、企业、村居,做到全域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全面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民学习普及、尊崇信仰宪法法律形成新局面。创建市级民主示范村(社区)7个,中塘镇黄房子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新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和市委的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法治思维还没有牢固树立。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深入,学、思、用结合还不够紧密,个别单位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不强、招法不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缺乏系统思维。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仍需进一步落实。个别行政决策出台时,专家代表性、公众参与广泛性及决策结果公示及时性还需提高。三是推进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与执法规范标准还不匹配,在线办案率还不够高,行政复议诉讼中确认违法、撤销决定、败诉案件仍然存在。四是法治宣传教育仍需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还不够深不够实,在基层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有欠缺,社会层面学法用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2022年,滨海新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充分发挥优势和经验,着力补齐短板不足,谋划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高水平组织谋划,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立足新区实际,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并组织实施,全力抓好法治规划落地实施,加快建设法治滨海。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思维、目标要求和实施路径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效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成果。区政府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本区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

    (二)推进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依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督办落实、跟踪反馈的力度,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资料存档备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细则。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人员、岗位及执法设备配置,强化规范执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操能力。持续强化培训,实现执法人员全覆盖,使执法标准入脑入心、运用自如。完善提升执法监督考核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多层次、全覆盖的执法监督和指导服务体系,对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形成有力支撑。持续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四)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体系,构建创建合力。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型。全面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法治政府,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协同建设力度,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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