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0年,滨海新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天津市实施意见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始终将依法行政贯穿全区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高站位谋划、高起点运作、高标准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一)深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区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纳入依法治区年度工作安排和重点工作清单,抓好任务落实。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制定实施《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检查暂行办法》,明确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通行规则的基础上,推行“诚信免查、多查合一、最多查一次”制度,对市场重点监管领域管住管好,对市场一般监管领域“无事不扰”,为打造具有新区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议题上会前必经合法性审核,每个月第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区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和分析,提出工作要求。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平台建设经验在全市及全国广泛推广。
(二)着力强化法治思维。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通过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企业家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讲座等多种形式学习《民法典》《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推进依法治区、提升执法效能工作作出部署要求。组织政府系统传达学习全市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通报,以案为鉴、以案为训,开展新区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普遍提高。全区执法人员参与率达到96%;年人均执法量与上年同比增长一倍;执法权责覆盖率达85%,位居全市前列。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普遍通过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
(三)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收官验收工作,突出重点,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天津市“法治文化建设品牌单位”等一系列国家级、市级先进荣誉,得到市检查组的充分肯定。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重中之重”和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全面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多层次的《民法典》、疫情防控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各领域各行业普法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全民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开拓了全民学习普及、全民尊崇信仰宪法法律的新局面。
二、服务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一)着力助推创新发展改革任务落实。全面实施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实行全员竞聘、企业化管理,经验做法在中央深改办相关刊物上刊发并向全国推广。建立“三考合一”机制,将班子、绩效、督查考核相融合,实行“一张清单考一次”。天津自贸区引领开放作用持续增强,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异性改革探索,累计实施478项制度创新举措,37项试点经验和实践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占全国总量的20%;实施两轮自贸区管理体制改革,设立专司创新的法定机构。
(二)着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聚焦“一制三化”,加强审管联动,推行最简告知承诺。首创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突出正向激励作用。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统一全区办理指南、SOP544项,目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开发区中心彼此之间实现“滨海通办”和“滨海统办”。“一企一证”改革扩容增面,高频行业逐步覆盖,被列入《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一企一证”改革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作为创新举措之一进行广泛推广。
(三)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求和企业群众的热切期盼,多措并举推动营商环境建设驶入“快车道”。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滨海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滨海新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三考合一”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对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街镇考核,强化部门责任意识。组织开展服务企业互动活动,做好便企惠企政策宣介,让企业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进一步提振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信心,重商亲商暖商的氛围更加浓厚。2020年,滨海新区被评为“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新区”,区政务服务办荣获第三届(2020)营商环境投资环境创新奖、中国数据智能应用“决策主体创新奖”,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最具综合影响力政务大厅,顺利完成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各项工作任务。
(四)着力强化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措施,深化推动“一制三化”,落实“五减”“四办”。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一网通办。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滨海新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市场秩序控制力。
(五)着力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成智慧滨海运营中心,搭建“1+4+N”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推行全域全科网格化管理,实现滨海热线与市便民专线同轨运行,开通滨海掌上行手机APP,构建了“三位一体”的闭环式便民服务系统。中新生态城智慧城市治理模式与泰达街智慧社区获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案例奖。聚焦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广板厂路派出所“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典型经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整治社会治安乱点,开展“雷霆”“昆仑”等专项行动。实施天眼“雪亮工程”,织就守护平安的“智慧天网”。
(六)着力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撤并、职能调整、简政放权等情况,适时对权责清单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2020年,新区共调整权责314项,保留职权事项4259项。其中,区政府36个工作部门3345项,街道办事处250项,镇政府302项(中塘镇664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持续推动制度建设质量提升。注重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服务工作,完成市人大、市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63件,提出的修改建议多次被吸收采纳。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年共审核各类政府文件312件,确保文件合法合规。
(二)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区政府及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镇普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33次、办公会议40次,对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实现行政决策公开透明、集体讨论决定。区政府重大事项、重大协议均经合法性审核,有效防范法律责任风险。
(三)持续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印发《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党政机关和街镇外聘法律顾问的聘任管理机制。区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聘请法律顾问,在合法合规审查、涉法涉诉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法律咨询6683件次,开展《民法典》宣讲等法治讲座256次,推送法治信息万余条,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意识普遍提升,有效促进法治乡村、法治滨海建设。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法律援助对象、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三个“全覆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一)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动全区各级各执法单位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针对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和贯彻实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所涉及的社会和城市管理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精准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月考核、月通报和末位约谈制度。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海域环境“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等工作,充分发挥行刑衔接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促进作用和对维护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的保障作用。制定出台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构建滨海新区行政执法规范体系的“四梁八柱”。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平台改造升级,着力推动平台建设运行从信息化向智能化转变,实现智慧决策、智慧执法、智慧监督。对接信用滨海、区网格中心、便民服务热线、数字城管等信息化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更新执法设备,提升软硬件水平,全面提升实时在线执法能力,对接微信、支付宝实现行政罚款在线缴纳。完成1087部法律法规文本、执法事由、适用程序、执法类别和裁量幅度的拆分、整理、入库工作,对17000项执法事由和全区90个执法主体权责清单进行绑定,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实时在线精准生成。
(三)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对全区执法人员全部进行备案登记,执法人员信息逐一纳入平台管理,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方式,对执法人员全部进行业务和技能培训,执法队员的执法效能和水平普遍提升。
五、强化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自觉接受区人大和区政协监督。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询问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全年共办理各级建议提案660件,办结率100%。
(二)全面强化审计监督。深化审计改革创新,落实“真审、严审、全审、深审”工作要求,健全“治已病、防未病”长效机制,聚焦重点公共投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关注度高项目和重要民心工程进行审计。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深化大数据审计实践运用,构筑“多审合一”全覆盖新模式,充分发挥好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平台作用。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区长信箱、8890便民服务专线、网上受理等方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三公经费公开和预算公开,加大对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高标准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成立滨海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调研论证,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办案质量,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妥善处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二)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成立区委平安滨海建设领导小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组,区、街镇、村居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人民调解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健全完善访调、公调、诉调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不断改进工作机制;推广使用“津调通”,调解工作的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水平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98%以上。
2020年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助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部门内部重大决策程序不够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及风险评估还不够到位;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有些部门的工作在推动力度和成效上尚需进一步强化。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美丽“滨城”的关键之年。滨海新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坚持法治滨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主动作为、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注重建设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干部队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广泛组织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持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注重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督促激励各行政执法主体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努力打造具有新区特色亮点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三是注重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依法维护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和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发展,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四是注重形成合力共为的生动局面,深化“共同缔造”理念,激发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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