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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巩固国家卫生区成果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87-480-2018-00001
发布机构: 区政府
文  号: 津滨政发〔2018〕 27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5-22
发文日期: 2018-05-22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巩固

国家卫生区成果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关于建立巩固国家卫生区成果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建立巩固国家卫生区成果长效管理

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巩固扩大提升国家卫生区成果,保持维护好国家卫生区荣誉称号,促进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让城市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功能持续完善,城市服务持续优化,群众福祉持续增加,把我区建设成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区。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154号),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健康滨海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创新模式,加快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科学高效的国家卫生区长效管理新格局,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1.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明确各功能区、街镇巩固国家卫生区长效管理责任,强化各功能区、街镇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居(村)委会的基础作用,着力构建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长效管理架构。

2.标本兼治、条块结合。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强化部门监管,注重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形成条块联动、部门协作、制度保障、全面覆盖的长效管理格局。

3.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长效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实现创建工作社会化,突击性工作日常化,专项整治工作经常化,形成多元化长效管理模式。

4.社会参与、全民共建。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形成舆论引导、社会监督、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长效管理氛围。

5.科学考核、奖惩激励。完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合理设置扣分权重,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细化标准,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科学的长效管理考核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爱国卫生管理。坚持“政府组织、属地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科学治理”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新时期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做到日常保持与突击活动相结合、群众性运动和专业队伍管理相结合,抓好爱国卫生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经常化管理,促进爱国卫生工作和国家卫生区长效管理工作由“运动模式”向“常态模式”转变。(牵头单位:区爱卫办,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各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镇)

(二)健康教育管理。健全各级健康教育网络,加强对媒体、社区、村居、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完善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和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培养中小学生从小形成良好的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发挥对家庭和社区的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体作为主阵地,加强对广大市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市民的卫生文明素养。(牵头单位:区健促办,责任单位:区健促办、各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镇)

(三)宣传和舆论引导。“一台一报”等区级新闻媒体建立长期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机制,开辟专题、专栏,设立举报投诉和曝光平台。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教育,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讲卫生、讲文明成为每个市民和全社会的自觉行为。(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镇)

(四)环境卫生管理。突出抓好主次干道、公厕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管理,实现城市环境优美整洁。加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完善“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强化保洁力量,加大保洁频率,建成区做到全覆盖、全时段、无缝隙清扫保洁。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全程密闭管理,做到收集不落地、存放不暴露、运输不洒漏、全程密闭化。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大力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卫生创建向街镇、村居延伸,推进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共建稳定、和谐、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牵头单位:区环境局、区农委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区环境局、区农委、各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镇)

(五)园林绿化管理。以提升绿化美化水平为重点,突出抓好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提升城市景观效果,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化改造升级,突出植物造景、彰显园林特色。严格落实绿化养管责任制,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37.62%的基础上逐年提升。(牵头单位:区环境局,责任单位:区环境局、各管委会、各街镇)

(六)便民服务设施管理。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整洁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加快推进放心早餐工程、餐饮夜市工程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坚持科学定点布局,强化分类推进,新建或规范提升一批临时便民市场和农副产品销售、修鞋、修自行车、配钥匙等便民服务网点,满足市民日常需求。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便民市场、早夜市、食品摊点群、便民服务网点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秩序正常、经营规范。(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各管委会、各街镇)

(七)市容秩序管理。以治乱为重点,突出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城市出入口沿线市容市貌管理。坚持疏堵并举、齐抓共管,切实加大对占道经营、露天烧烤、非法“小广告”等城市顽疾治理力度,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完善城市广告牌匾和夜景亮化专项规划,加快城市重点区域、重要道路立体夜景亮化建设,加强广告牌匾审批和日常管理,确保城市整洁美观,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牵头单位:区环境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区环境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执法局、各管委会、各街镇)

(八)交通秩序管理。以规范交通秩序为重点,着力解决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为市民创造良好出行环境。整治静态交通秩序,规范市区停车管理;强化交通动态管理,大力整治违法行为。充分挖掘现有道路资源,进一步畅通城市道路微循环,提高次干道、支路和背街小巷利用率。(牵头单位:区公安局交管分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交管分局、各管委会、各街镇)

(九)居民小区管理。积极开展物业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分类指导,逐步建立“指导监督在政府、主体责任在街镇、矛盾化解在社区”的物业管理运行机制。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按照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指导各街镇对经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采取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管或社区托管等形式,加强改造后老旧小区的后续管理。(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规划国土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规划国土局、各管委会、有关部门、各街镇)

(十)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管理。认真抓好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加强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八小”行业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及各类公共场所等整改达标,巩固提升创卫成果。突出“八小”行业规范管理,完善“三防”措施,改善卫生条件,确保符合国家有关指标要求。(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文体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文体局、各管委会、各街镇)

(十一)农贸市场管理。强化市场秩序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划行规市,落实不销售活禽要求,加强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管理。高标准、高起点新建农贸市场,通过“菜市场星级评定”工作,提升全区农贸市场管理水平,确保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各管委会、有关部门、各街镇)

(十二)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为重点,突出抓好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市政设施与城市规划建设同步设计、建设、验收、启用,确保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管理规范,运行正常。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机制,强化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实行以项目申请单位为主、有关地下管网管理单位参与的协调会议统筹推进制度,杜绝“马路拉链”现象,确保挖掘路面及时恢复、质量良好。(牵头单位:区建设交通局,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各管委会)

(十三)建设工地管理。落实工地出入口硬化和保洁、工地围挡、施工降尘、运输车辆清洗、实时监控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完善联合执法制度,从严查处运输车辆不密闭、沿路抛洒和随意倾倒行为。全面提升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强化市场监管和责任追究,落实建设工程单位文明施工承诺制度。推进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黑名单制度和惩戒措施,对施工扬尘污染、车辆带泥上路、渣土乱倾乱倒、污水和噪声扰民等违法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发挥环评审批、施工许可、招投标管理源头防范作用,推进文明施工全程管理,确保建设工地施工秩序规范,环境卫生整洁。(牵头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环境局、各管委会、各街镇)

(十四)病媒生物防治管理。不断完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网络,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坚持综合防治方针,从加强环境治理、清除孳生地入手,落实春季灭鼠、夏秋季灭蚊蝇和经常性灭蟑活动,坚持群防群控与专业防治相结合,提高病媒生物防治成效,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牵头单位:区爱卫办,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各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镇)

三、运行机制

(一)层级明晰的责任机制。按照政府管总、部门牵头、属地实施的思路,推进管理权限重心下移,落实分级管理制度,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机制。由各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和管理规范,确定年度目标和考核重点,并组织考核,开展专项集中治理活动。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履行行业指导和监管责任。各管委会、街镇作为长效管理主体,对辖区长效管理负全责。居(村)委会和社区作为长效管理基本单元,具体管理职责由各管委会、街镇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二)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建立完善“区政府、管委会、部门、街镇”长效管理财政支持体系。各级财政要将长效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形成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制定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卫保洁、垃圾收运经费保障办法,完善城市环卫收费制度。

(三)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妥善处理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的关系,将市场机制引入长效管理。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在环境卫生清扫、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渣土清运等环节,通过招标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专业化公司或社会组织承担养管、维护工作。

(四)网格化数字化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采取分片巡视、动态巡查等形式,实现公共设施、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的全方位监管。充分发挥管委会、街镇的城市管理职能,按照职责对等的原则,调整充实人员,落实保障经费和设施设备,为其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数字化管理和指挥系统作用,实现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执法处置、考核评价等工作的数字化,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快速反应能力。

(五)精细化城市卫生管理的工作机制。从完善规范制度、深化监督管理入手,进一步建立完善行业管理规范,指导长效管理各项工作。健全完善破损道路修复、路面保洁、果皮箱维护、街道护栏和交通设施保洁及交通标识标牌、广告牌设置维护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和制度,做到工作有标准、执行有规范、管理有依据,为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效果和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实现我区国家卫生区管理工作从粗放到精细的转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持续巩固创卫工作成果,建设繁荣宜居智慧新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区长效管理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专职人员具体抓,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做到管理目标不变、组织队伍不散、工作力度不减、管理水平不降,确保国家卫生区长效管理各项机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强化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工作在国家卫生区长效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配备适应工作要求的办公条件、人员编制,发挥好各级爱卫办的职能作用。区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履行好本单位爱国卫生管理职责。

(二)落实职责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制定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实施科学、规范的长效化、精细化管理。商务、公安、民政、规划国土、建设交通、环境环保、农业、卫生计生、市场监管、文化广播电视、综合执法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工作职责,探索建立相关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水平。

(三)严格考核管理。区城管办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加强对各功能区、街镇、相关部门单位的城市管理考核,按照下一步体制机制改革要求逐步完善考核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适时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加大对全区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设施、河道、公共客运交通、社区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督办巡查力度,及时督促各属地、属事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没有完成规定职责任务、管理工作不落实、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将会同区监察部门,视情节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和实施问责等处理。各部门和单位也要根据工作职责细化长效管理方案,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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