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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3-16 10:54      来源: 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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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天津市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加快创建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提升政治站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别成立了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分别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鸿忠书记讲话要求;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进新区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区政府坚持以示范创建为抓手,狠抓行政执法工作和网格化运行管理的着力重点,分别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带有新区特色的指标考核体系和管理规定,建立了月考核、月通报制度,每个月政府常务会听取行政执法工作和网格化运行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对落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分管区领导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共同进行约谈,有效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实现了执法意识显著强化,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全国智能政法信息化建设评比活动中被评为“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并作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被推荐参加全国示范创建项目评选,成功进入全国评选。

    (二)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带头落实学法讲法制度,区委常委会组织专题学法,区政府常务会安排会前集体学法,重点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法院负责同志就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专题讲座,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坚持把法治素养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区93家单位13573名领导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将宪法法律知识纳入区委党校主题班次教学内容,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全体会议。加强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区各学校聘请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和“敬东杯”滨海新区中小学生法律知识大赛。组织《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宣传宣讲730多场,设置公益广告宣传展牌、电子屏110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98万份。扎实推进基层法治示范和法治文化建设,评选滨海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切实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二、深化各项改革措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区人大常委会依据市人大授权制定了《关于探索“一企一证”综合改革的决定》,有力推动了滨海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全面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措施落地实施,持续深化“五减”“四办”改革,实现要件从累计1877项减少到1623项,减少13.5%。全部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77项,“一次办”191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较全市缩减10%,推出38个高频事项在线办理。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标准化水平,建成全国首个全流程制证中心。发挥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在区政务服务办加挂自贸试验区审批局牌子。加强审管联动,首创审管联动掌上系统,确保审管无缝衔接。

    (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按照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监督的工作目标,2019年共调整权责2951项,保留职权事项4345项,其中区政府36个工作部门3431项,街道办事处250项,镇政府302项(中塘镇664项),并向社会公布。

    (三)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强化。统筹推进联合惩戒,“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信用监管,完成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及公示工作,推动构建跨部门联合惩戒。全年共产生66088条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6377条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深入推进格式合同条款、网络商品交易等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经营行为。

    (四)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力度,组织开展“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为企业群众发放宣传品2000余份,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达800余人次。举办四期“滨海新区营商环境大讲堂”,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达700余人次。围绕“双万双服”促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作用,95家律师事务所428名律师服务1088家民营企业。公证机构服务民营企业1178家(次),办证2326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一)配合推动立法质量提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滨海新区各开发区全面推行法定机构改革的有关意见》的要求,成立滨海新区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法规修订工作组,高质量、按时完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5部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为法定机构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66件,提出的修改建议多次被吸收采纳。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

    (二)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区政府及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镇普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区政府先后召开常务会议35次、办公会议33次,对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实现行政决策公开透明、集体讨论决定。区政府重大事项、重大协议均经区政府合法性审核机构依法进行审核,有效防范法律责任风险,全年审核区政府重大协议41件。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年共审核各类政府文件218件,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证上下位规范性文件之间协调有序。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抓好定期清理工作。

    (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落实。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5名,各开发区、各部门及各街镇聘请法律顾问85人,在规范性文件审理、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处理等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与47家律所和3家法律服务所签订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合同,签约指派160余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街镇、村居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全年共开展“法律进乡村”等惠民法治讲座1500余场次,接待法律咨询2万余件次,参与人民调解成功化解纠纷200余件,群众满意率95%以上。

    四、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力有效贯彻实施。区委、区政府将推进《条例》实施作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重要载体平台,成立了贯彻实施条例领导小组,大力推动条例宣传实施。区政府第70次、第71次常务会议传达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听取贯彻落实条例执法监督情况汇报,狠抓整改落实工作。条例执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严厉打击不文明违法行为。自5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动918792人次,开展了209126次行政检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6899次,实施行政处罚1548起,处罚金额44.5765万元,没收非法物品9648个。

    (二)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强力实施。区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推动、线上执法、定期考核通报、激励约束、服务保障、考核联动六项机制,制定实施带有新区特色的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依托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内平台共归集行政执法信息209359条,其中处罚6389条、检查202970条。组织全区4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考试,配合各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及时组织4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试,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重点领域执法强力推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累计立案560起,下达处罚决定446起,处罚金额2254.1531万元。强化安全工作监管,以安全生产攻坚战为抓手削减安全风险,突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强化城市管理长效性,将“数字城管”系统与智慧滨海系统平台对接,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综合执法全覆盖;推行全域网格化管理,将1684个网格优化为743个,30余项便民服务在线办理,社区“打造智慧城市创新社会治理”获评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案例。

    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实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询问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各级建议提案787件,办结率100%。

    (二)审计监督全面强化。紧紧围绕新区六大行动、服务三大攻坚战,履行审计监督服务职能,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入大、群众关注度高、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资金进行审计,不断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7268条,积极开展三公经费公开和预算公开,加大对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持续强化。建立健全新区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应诉情况季报和每月专报机制,将案前、案中调解作为常态化工作,实质化解矛盾争议。全年区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0件,同比增长268%;行政应议案件8件;行政应诉案件115件,同比增长91.7%。

    (二)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开展。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实现区(开发区)、街镇、居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区级调解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建立街镇调解服务中心13个,覆盖率达60%以上。推动建立区级复退军人事务调解委员会、“公调对接”人民调解组织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立特色品牌调解室12个,个人调解室4个。深入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98%。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8829次,化解矛盾纠纷1882件,涉及金额6572.8万元。板厂路派出所被评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三)信访维稳工作依法扎实推进。积极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智慧信访”建设,全区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全年全区共接待受理信访事项14357件次、22385人次,同比分别下降20.8%、13.4%。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特别是70周年大庆的信访维稳保障任务,做好全国第十届残奥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安保工作,切实履行天津之“卫”职责,全力保维稳促和谐。

    2019年,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更高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体现在个别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的法治保障还不够有力,行政执法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等。下一步,新区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上水平:一是要在狠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上下功夫,确保《督察工作规定》落实落细、到位到底;二是要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上下功夫,努力走出一条法治政府创建的新路子;三是要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创造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切实形成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为促进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创建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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