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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广旺、刘海英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100891-5343-2017-00011
发布机构: 区政府
文  号: 津滨政人〔2017〕 27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文日期: 2017-11-04
发文日期: 2017-11-04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广旺、刘海英任职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张广旺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海英任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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