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玉清池洗浴中心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寨上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玉清池洗浴中心(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大丰路货运作业库房,经营人:李彭春)存在的建筑物安全出口数量严重不足、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要充分认清当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和督办落实责任。对隐患责任单位拖延或拒不整改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责任。
二、强化措施,限期整改。要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隐患整改期间,要责令责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密盯守,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完善机制,常态防控。要及时总结挂牌督办工作中强化组织领导、政务督查、分解任务、多方促改、跟踪复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的火灾防控体系,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并于7月27日前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明细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明细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存在隐患 | 责任街道 | 监督单位 | 整改期限 |
1 |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玉清池洗浴中心 |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大丰路货运作业库房 | 1、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2、该建筑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 | 寨上街道办事处 | 滨海消防支队汉沽大队 | 2018.7.29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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