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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6 10:55      来源: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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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滨海新区分局按照市局和新区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公布滨海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滨海新区分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和实效。2023年在市规划资源局政务网站共更新网站信息2913条其中国土空间规划栏目351条土地管理栏目215条执法公示栏目7条矿产管理栏目11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77条、不动产登记栏目2243条在新区政务网站补录及发布规划信息、公开年报、农业农村发展、其他法定公开信息、决策意见征集等376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2023滨海新区分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面呈、邮寄、网络等形式递交申请共计418件次其中20件结转到2024年度继续办理,其他均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等相关工作机制。完善政策解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实行专人负责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布规划和自然资源相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局和区政府要求,统一规范标准,提升信息化服务效能,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根据市局网站管理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分级分类审核制度,履行三校三审程序,规范标题格式、信息发布内容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保障,认真梳理绩效考核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督促局属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落实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0

    18

    4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1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5

    8

    1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1

    2

    1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2

    2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4

    5

    7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9

    1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5

    2

    17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4

    4

    (七)总计

    393

    18

    4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0

    0

    2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2

    0

    6

    12

    0

    0

    0

    12

    2

    0

    0

    0

    2

    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中的2件其他结果,具体原因和情况为:在津政复答字【2023】2-74号、津政复答字【2023】2-75号两宗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滨海新区分局2023年11月21日收到市司法局邮寄来的《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津政复终字【2023】2-74号、津政复终字【2023】2-75号),两案自2023年11月17日终止。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滨海新区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公开和解读的方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流程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2023年度,滨海新区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学习培训力度信息公开经办人员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专题学习培训并经常组织内部专题交流讨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法规部门经常对接,风险判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了显著提升。下一年度,滨海新区分将继续落实市局和新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2023年度滨海新区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均未产生不利结果。滨海新区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履职尽责,继续做好行政应议应诉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滨海新区分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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