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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泊镇李自沽村征收土地公告(滨海新区征公字【2022】008号)
发布日期: 2022-10-12 16:00      来源: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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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土地公告

    滨海新区征公字2022008


    20228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杨家泊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109号)批准征收土0.87327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新区风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杨家泊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

    3、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东:李自沽村; 南:李自沽村;

    西:李自沽村; 北:李自沽村;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杨家泊镇李自沽村集体土地0.17639公顷(2.6458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16919

    2.53785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0072

    0.108

    建设用地

    0

    0

    未利用土地

    0

    0

    合计

    0.17639

    2.64585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79.5万元/公顷,计14.02300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2人,其中劳动力1人。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根据征地土地现状情况调查,该项目土地征收不涉及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物,青苗补偿经双方协商已签订补偿协议,青苗补偿费已支付给相关权利人。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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