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对《滨海新区新能源产业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
(公示稿)滨海新区新能源产业布局专项规划.pdf
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立足于“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区发改委结合新区土地资源情况,合理利用、统筹规划、有序开发,稳步建设新能源项目,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制完成《滨海新区新能源产业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
区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滨海新区新能源产业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的公示》,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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