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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出台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6-08 08:16      来源: 天津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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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相关要求,围绕推进“稳增长、稳就业”的目标,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以硬核解渴的实招助力企业恢复生产,克服疫情带来的冲击,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天津滨海高新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为加快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依托高新区企业服务专员制度,立即开展为期10天(6月7日-6月16日)的“送政策、收问题、解难题、稳主体”专项行动。各部门对照举措清单,以最快速度给企业“送政策”,在6月16日之前,完成高新区3350家企业走访,加强政策解读、辅导和宣贯,推进行动方案落实、落细。开展“收问题”活动,制作问题收集清单,从企业经济问题、经营发展问题、意见和建议三方面对企业面临的困难或问题进行梳理,全面推动解决企业困难。

    《措施》共6个方面25项92条,主要包括全面落实国家财政政策、用足用好货币金融支持政策、稳投资促消费扩大内需、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政策、稳定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政策、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等。

    一、全面落实国家财政政策

    (一)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政策

    继续推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进度。对4、5月尚未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逐户再次确认纳税人是否符合退税条件,积极引导有意愿的纳税人办理退税。发挥青年质效服务团队作用,推动大型企业以及预计新增的7个行业的留抵税额退税进度。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加强宣传和纳税辅导,合理引导大型企业自6月1日起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确保留抵退税退得快、退得准、退得稳、退得好。

    进一步加强资金统筹力度,与税务局加强配合,强化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管理,做好库款监测,严格落实库款保障要求,统筹调度安排退税资金,确保退税资金需求,保障各项退税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加强专项债项目统筹推动力度,督促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依照今年已下达专项债券限额根据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的目标统筹推动,依照市财政统一部署,对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实行全过程、穿透式监督管理。

    积极谋划扩围专项债储备项目,做实前期准备、提升项目质量,深化发行方案,确保项目入库和争取债券额度。

    严格落实市财政下达全年专项债券额度,加快优化申报项目,做实项目准备、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申报程序,确保完成全年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和进度目标。

    (三)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督促引导辖区内注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控制范围内扩大对特定行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配合银行做好放款。

    鼓励市场化融资担保机构在区内注册,督促企业在区内合规经营,对推出抗疫贷、复工复产贷、首贷易、转贷易、定单贷、专精特新信贷等产品的融资担保机构推荐市金融局申请奖励。

    积极帮助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争取相关费率补贴政策,解决业务开展中的困难,帮助融资担保机构申请使用天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

    建立区内“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库。

    (四)政府采购继续向中小企业倾斜

    政府采购继续向中小企业倾斜。根据全市政策调整情况,按要求及时完善落实相关举措,确保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且一般应按上限予以扣除。

    对高新区中小微企业首次认证的基础三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认证合同的60%予以计划帮扶。

    200万元以里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里的工程采购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上限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五)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落实全市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填写《特困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行业进行审核。

    积极与区人社局、区社保分中心配合,执行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继续巩固企业缴费“网上办”、个人缴费“掌上办”工作成果,加大宣传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推广力度,努力让各类“非接触式”缴费渠道成为缴费人的首选项。

    (六)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根据国家、天津市部署,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90%比例返还。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大数据比对方式筛选符合条件单位,公示后直接拨付用人单位。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毕业生在不同企业就业只发放一个企业,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底。积极探索“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二、用足用好货币金融支持政策

    (七)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加强高新区内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政策推广和对接,通过银企对接会、公众号宣传、双万双服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推广,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针对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加强应收账款融资的推广,与区内法人银行连同建立白名单,支持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鼓励银行予以贴现支持。

    面向中小微企业,深入推广国家和天津市“信易贷”平台,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平台获得金融机构信用贷款产品。

    通过服务专员平台,每月定期与企业沟通,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并且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八)支持企业挂牌上市

    做好滨海新区上市补贴资金政策宣讲,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纳入滨海新区上市企业库,定期走访跟进后备企业上市进程,及时了解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市资金补贴,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根据企业上市前后不同阶段累计给予资金奖励。对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上市企业给予奖励,并提供“一企一议”定制化服务。

    做好滨海新区上市补贴资金政策宣讲,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纳入滨海新区上市企业库,定期走访跟进后备企业上市进程,及时了解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

    三、稳投资促消费扩大内需

    (九)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以函代证”保障“拿地即开工”。面向高新区产业项目,采取函证并行办理。以建设单位自愿的方式,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分别制发《前期工作意见函》、《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和《施工登记意见函》。建设单位依据有关函件即可展开用地、规划、勘察、设计、评估、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待相关条件齐备后即可提前开工建设,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正式手续办理。

    充分应用渤龙湖片区“区域能评”和“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成果”,简化工程建设项目能评、环评审批手续。深入实施行政审批“一窗通办”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标准化、透明化、同步化水平,实现建设、城管、环保、交通、水务、安监、公共事业、建筑从业八大领域和政务服务办职责范围内全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一窗通办”。应用“以函代证”“容缺后补”“承诺制办理”等便利化服务措施,加大项目支持服务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推行代办服务3.0版,实施重点招商企业和项目“导办、帮办、代办、兜办”四办机制,组建9个招商服务定向工作组,提前介入招商项目,为项目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和审批服务。

    联合交底与联合预审。各部门在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后,立即对企业开展联合交底,一次性提供企业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所需资料;在方案设计阶段,提前介入、联合审查,一次性提出专业意见和注意事项。依据该政策,有效避免了“反复提意见、反复改方案”的问题,提高了审批效率,对“拿地即开工”政策形成了良好的补充。

    《高新区规划建设服务包》。在开展联合交底的同时,为企业提供《高新区规划建设服务包》,包含“规划审批明白书”、“海绵城市明白书”、“临时规划条件”、“片区脱密控规”、“片区初勘报告”等政策、技术性文件,对审批要求进行一次性告知,并通过提供设计所需基础资料,帮助企业提前开展工程设计工作。

    辅助策划服务。进一步前置服务,针对性解决产业项目前期阶段设计方案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可行性不强的问题。组织专业机构全面帮助企业开展前期设计,辅导企业优化拿地策划方案,“带策划”进入评审供地程序。可提前了解企业诉求及生产工艺,预研项目安全、环保风险,优化选址位置,合理规划布局,并加强亩均税收、产出强度等经济指标的管理,及时生成策划建设方案,进一步辅助全委决策。

    地下管线数据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实现地下管线实时更新,为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图纸指导施工,有助于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并提出免费为建设单位提供地下管线测绘全流程服务,加快项目落地速度,符合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配合津潍高铁、京滨高铁南端工程开展高新区段管线切改、高新区内与高铁同步实施工程的策划与实施,不断提升滨海西站客运主枢纽地位,提升海洋科技苑的交通综合配套能力。

    配合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建设,开展规划调整、征地、管线切改、同步工程实施协调工作,提升渤龙湖科技园综合交通配套能力。

    (十)扩大民间投资

    根据工信部的申报要求和滨海新区的具体工作规定,组织区内企业开展政策宣贯、企业通知、材料收集、形式初审、转报上级部门等工作。

    根据工信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要求(涉密),开展申报服务工作。

    根据工信部及市工信局对于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要求,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政策宣贯和企业申报工作。

    协助对接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银行,重点服务国家高新等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

    支持区内银行对科技企业进行融资,通过银企对接会宣传无形资产抵押贷款及其他融资支持产品,并且引导科技企业通过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方式加大创新力度。

    全面开展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通过调研摸清空置、闲置等土地情况与企业参与城市更新意愿,同步向企业宣介城市更新、工业上楼、新型产业用的、租赁性保障房等政策,鼓励片区企业自我更新,提高片区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区域品质环境。同步开展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积极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包括重点推动海洋片区环渤海建材 市场提升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引入新功能、新业态、新商业模式。

    做好华苑环内停车综合治理特许经营方式的调整工作,推动华苑竹苑路停车场、海洋宁海路停车楼市场化建设。

    (十一)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支持海河实验室建设。加快推出“揭榜挂帅”相关制度,以“揭榜挂帅”的形式召集科研团队进行攻关研究;加快推进信创海河实验室开放科研基金、细胞生态海河实验室专项配套基金成立:探讨推进实验室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等合作事项;创新全职、兼职等多和形式人才引进模式,与高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以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科创中国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载体和抓手,打造“科创中国”知识产权生态产业园;充分落实《天津高新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保护支持办法》,助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进企业。贯彻落实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科创中国”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重点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知识产权金融“一站式”服务基地等服务载体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一站式服务平台,为高新区企业提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等“家门口”式服务,促进专利成果转化落地。

    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高新区引进中关村“智融宝”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生态体系成功经验,全力开展“滨海高新智融宝”业务,通过政府与市场风险共担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难题;与银行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设立知识产权天使投资基金;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公开挂牌便捷交易模式,激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交易,促进专利转移转化,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动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跟进优势产业运营中心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托管等项目开展进度,落实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

    打造检验机构聚集效应,采取“一对一”帮服模式,引领检验机构深入企业实际调研,了解企业所需,提升企业质量攻关,发展和完善更多高质量的企业持续提升产品质量。

    发展壮大商务秘书公司。研究制定《高新区商务秘书企业管理办法》及配套的支持政策,进一步规范、优化、提升全区商务秘书公司服务标准,支持引导规范“地址托管免费服务”,同时为企业提供涵盖企业成长全周期的高附加值服务。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带领专家团队入企普及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提升企业认知,针对企业实际出具一企一册诊断书,推动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基地。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工作,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侵害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政策措施审查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科技企业培育。落实《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型企业梯度支持政策(“科企六条”)》,对首次通过认定、连续通过认定及外省市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未连续认定其后再次申报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对首次通过评价的天津市瞪羚企业,在市级奖励资金基础上,高新区按市级财政拨付资金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通过评价的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通过评价的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对首次同时达到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的“双五”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支持独角兽企业发展。对首次入选中国独角兽企业排行榜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市场拓展。

    支持载体孵化建设。充分落实《天津高新区关于加快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关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建设运营各类双创载体房租补贴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提升载体对科技型企业服务能力。

    推进“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建设。逐步扩大企业创新积分应用场景,全面开展“科创积分贷”推广应用,支持更多的企业凭积分获得贷款。

    巩固“创通票”支持模式。用好创通票政策工具,拓展更多应用场景和服务领域;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端建立“创通票”推广平台,利用公众号文章、线上培训等方式,实现直接有效地宣传;继续完善工作流程,高效做好各项服务包的发放、兑现等运营相关工作。

    (十二)促进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探索实现以互联网医院为代表的数字平台经济“一企一证”改革工作。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企业备案”等数字经济相关市级权力事项下放承接工作。为数字经济企业落户高新区做好相关政务服务。

    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引导平台企业合理确定支付结算、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

    依法高效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就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以及变相收取保证金、押金等问题,加大劳动监察查处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建立生活必需品保供体系。依据新区保供工作部署,高新区已制定《疫情期间滨海高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预案》,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按要求建立保供三级网格体系,与重点企业签订保供协议,时刻保持热备状态。对接辖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建立生活必需品储备监测机制,梳理形成保供服务明白纸,提供多家大型超市线上平台采购服务信息,打通配送最后“一公里”,提升供应效率。

    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按照新区统一安排,将于2022年6月至10月分期发放覆盖区内大型商超、大型餐饮、汽车4S店等业态的惠民消费券合计700万元,以促进大宗商品消费,助力民生消费市场回暖,充分发挥平台经济刺激消费作用,拉动社零额恢复性增长。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20号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滨海高新区)开发的内外贸一体化电商选品平台——津品优选平台(www.jmtb2c.com)针对高新区内所属企业,于2023年底前免收企业平台入驻费。平台提供线上选品、交易对接、物流、海外仓、财务整合技术等一体化服务。

    围绕信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区内龙头企业强强联合,组建信创各领域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

    鼓励并协助区内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或平台企业牵头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联合创新平台,打造创新产业链条,实现核心技术攻关。

    鼓励并协助区内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创建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

    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政策

    (十三)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推动国家级风电叶片检测、研发基地一期,天津环研科技有限公司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重点双碳项目建设。

    依托华能集团,加快推进整县制屋顶光伏建设。

    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支持动力电池制造基地、光伏产业园、风电装备制造园申报滨海新区主题园区;加快出台高新区新能源产业专项政策。

    (十四)支持信创产业发展

    支持信创产业发展,加快建设“中国信创谷”,充分落实“中国信创谷九条”政策,对于产品新入选国家信创目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支持信创企业拓展软件产品研发、应用迁移、适配测试、信息服务创新在金融、电力、通信、交通、教育、医疗等行业的应用,每年组织评选10个信创应用示范项目,对于项目合同额高于500万元的,按其项目合同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用好规模100亿元的信创产业基金,对基金、投资机构等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投资高新区信创企业和项目获得的收益,退出时按其在高新区形成收益部分的3%给予资金奖励。发布高新区第一批信创产业应用场景清单。

    发布高新区第一批信创产业应用场景清单,围绕信创产业生态完善、信创产品推广应用、信创产业创新服务3方面释放场景机会,打造中国信息技术创新先行区。

    (十五)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加快建设京津冀特色“细胞谷”。支持“细胞谷”申报天津市产业主题园区和滨海新区主题园区;加快出台《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

    (十六)支持新经济服务业发展

    支持新经济服务业发展,落实《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新经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办法(暂行)》,支持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互联网等平台型企业(业务规模随用户增长扩大、收取平台服务费用的企业)开放核心应用、内容等平台能力,为开发者导入用户、流量、接口、技术、产品推广等资源。对平台型企业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电商企业集聚发展,对具有ICP(网站经营许可证)认证,经国家和本市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80万元的奖励。垂直化电商平台、专业化网络分销平台、创新网络直播平台类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每满1000万元,给予20万元电商投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稳定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政策

    (十七)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等成本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市级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施“欠费不停供”政策,缓缴期内免收欠费滞纳金。

    持续开展价格专项检查,规范清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不合理收费及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研究开发转供电价格监测软件,将转供电纳入智慧监管体系。

    (十八)降低招投标成本

    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推行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办理保险保函代理保证金的方式,抑制围标行为。

    (十九)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高新区国有房屋减免3—6个月租金。印发《关于高新区区管国有企业落实助企纾困房租减免政策的通知》,定期督导高新区国有企业落实租金减免情况,确保应享尽享。

    引导国有银行对实行减免租金的承租人(国有平台企业、国有企业等)提供优惠利率质押贷款,加大对流动资金和授信额度的支持。

    按照总局规定,对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按实际减免月份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不属于规定减免对象的中小企业提出减免房租申请的,鼓励国有企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规范决策、共渡难关的原则,在能力可及范围内给予必要帮扶。

    (二十)加大困难行业纾困支持力度

    梳理收到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名单,并且推送至新区金融局及相关金融机构,在新区金融指导下,整理汇总金融服务产品手册。

    已摸排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大型餐饮、住宿等批零企业,将在高新区牵头部门或新区商促局组织下,做好名单梳理推送工作

    摸排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制定信息登记表,排查、收集七小场所商户(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小饭店、小熟食店)困难诉求,反馈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商户诉求。

    做好星级酒店、智慧山等产业园区内文化演出单位的排查,摸排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深化企业服务,及时了解市、区以及高新区针对文旅行业相关补贴和扶持政策,特别是减税降费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落实。引导智慧山做好企业服务,鼓励其通过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做好综合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减轻园区企业负担;鼓励其通过房租优惠或提供增值服务等方式加大对园区企业的扶持和帮助。

    完成各个产业链链长重点企业的银企对接,协调产业链主办机构进行产品推广,根据区域内企业特征,引导银行进行产品创新,支持区域产业发展。

    (二十一)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

    制定疫情严重时期滨海高新区应急物资中转接驳方案,根据需要,限时启动。

    对于进出天津市重点物资,配合新区商促局做好重点企业办理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工作,协助高新区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重点外贸企业(非制造型外贸企业)等相关企业,按相关规定向新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逐级申请重点企业运输保障“白名单”企业。对于进出天津市内疫情防控区域的重点物资,已与市商务局建立对接机制,及时协助有需求的重点物资保供企业与市商务局对接,由市商务局与疫情防控区域所在区防疫指挥部对接。

    精准服务目前列入工信部白名单企业、市级白名单企业,动态监测企业在供应链、运输物流、人员排产、融资需求、研发创新等方面的难点、堵点,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平稳。

    开展天津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引要点传达及宣贯,指导企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人、物料、环境同防,并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制定发生疫情时闭环生产应急方案。聚焦信创、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围绕供应链、运输物流、融资需求、应用推广等方面开展撮合对接。

    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为有需求的企业复工返岗员工提供“点对点”包车运输,解决生产企业用工困难。

    根据市指、区指关于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制定、下发高新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通知、工作指引,明确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发生本土疫情时,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企业配合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落实人员管控、核酸检测、封闭管理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防治疫情蔓延,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协助有需求企业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国计民生物品运输畅通无阻。

    (二十二)积极吸引外商投资

    组织外资企业参加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指南培训,鼓励外资企业申报。

    就外资企业办理进口自用设备免税手续,积极协助企业对接市商务局,并及时为企业办理“进口自用设备免税手续”所需《外商投资(公司/合伙企业)初始报告回执》或《外商投资(公司/合伙企业)变更报告回执》。

    积极服务对接外资企业,宣讲天津市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申报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推动外资企业建设各类研发平台,推进外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与天津海关、自贸区前期点对点对津村制药、三美电机、富通、歌美飒、丰田技术中心等外资企业进行了宣贯,并组织外贸企业参加上级商务部门组织的多场RCEP线上宣贯活动。下一步将会同自贸区管委会、合作智库等单位加大对区内重点企业的RCEP政策培训,帮助企业运用RCEP原产地规则等,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六、兜底民生保障底线政策

    (二十三)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对接滨海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区住建委了解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提高租房提取限额等相关政策,协助做好宣传。

    (二十四)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方位加大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对于确诊病例中的社会救助对象和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依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本区居民,及时纳入临时救助、低保等保障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按照新区保供工作部署,高新区已制定《疫情期间滨海高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预案》,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按要求建立保供三级网格体系,与重点企业签订保供协议,时刻保持热备状态。对接辖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建立生活必需品储备监测机制,梳理形成保供服务明白纸,提供多家大型超市线上平台采购服务信息,打通配送最后“一公里”,提升供应效率。

    (二十五)统筹发展与安全

    印发《高新区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强化危化品、建筑施工、燃气、孵化器等13个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制定《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15条措施》。持续开展重点时期领导带队督查和部门联合检查。制定《高新区关于强化重点时期重点领域安全防范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自查的工作方案》,成立综合督导组和9个专业检查组,开展重点时期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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