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2月14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红星主任所作的《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落实区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勇于创新、当好先行示范,为实现“十四五”目标任务,全面建设美丽“滨城”,加快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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