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2月14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振兴检察长所作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着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为全面建设美丽“滨城”,加快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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