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469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
郝曼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ESG角度谈天津生物医药等硬科技产业绿色转型的提案,经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滨海新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一、已开展的工作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协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在第三方机构协同下编制了《企业ESG评价指南(试行版)》,于2021年12月31日,以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名义发布《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发布<企业ESG评价指南(试行版)>的公告》,是全国首个省级ESG评价标准。
2022年4月,召开“双碳下的ESG——全国首个省级ESG评价指南及成果发布会”,全面解读了已发布的《企业ESG评价指南(试行版)》,并发布了《天津市企业ESG评价报告》(参评企业93家,其中包含若干家生物医药企业)、《天津市ESG30指数》研究成果报告。
2022年12月,依据石化、有色、化工、造纸、电力、建材、钢铁、航空的行业特征,编制具有中国特色的八大行业ESG评价指南。
这一系列评价指南的指标设置,主要是侧重“环境”因子,主要目的是为“双碳目标”提供抓手,但仍有很强的行业普适性,对包括生物医药、化学药等行业均可应用。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还积极与国资、工信等部门对接,研究通过考核加分等手段促进滨海新区的国资公司、上市公司能够积极应用ESG评价标准,提升相关工作水平,进而提升金融资源可得性和资本市场投资者吸引力。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ESG信息披露水平和ESG评价覆盖面。继续推动国资、工信、科技等部门,鼓励和支持管理服务企业积极利用该标准进行ESG自评。
二是进一步推进ESG评价标准细分化探索。将高碳领域八大行业的ESG评价指南进行扩展,尝试研究开发生物医药等天津特色优势产业的ESG评价指标。
三是积极发挥金融资源的杠杆作用。积极对接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的ESG主题基金,争取相关资金方认可天津的ESG评价指南,将其纳入投资标的选择的依据。继续推动《企业ESG评价指南(试行版)》应用,推动该指南成为金融机构发放绿色信贷的标准,并推动更多绿色信贷发放落地,同时推动其成为天津市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滨海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让我们携手共建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城。
2023年4月24日
工作人员:曹超奇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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