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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空港鑫现4S店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许可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4-11-26 00:00      来源: 天津港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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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天津空港鑫现4S店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西路8号增5号

    3.建设单位:天津鑫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天津市河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5.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5862.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63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多功能展厅及维修服务区,建成后用于奇瑞、DS汽车品牌4S店经营。项目于2012年7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投入试运行。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0万元,占总投资的2%,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烤漆废气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噪声污染防治等。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烤漆房采用油电混合加热,用油为轻柴油(冬季时使用),燃油炉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喷涂产生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气体,经烤漆房自带滤棉吸附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51/2003)排放限值要求,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6-1996)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采用配餐制,无食堂。

    (二)职工生活污水和汽车冲洗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一起经厂区污水排放总口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浓度限值。

    (三)烤漆房风机、空压机房机组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设置了规范化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分类收集贮存,废漆桶、废滤棉、废机油、含油棉纱、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纸箱及废纸张等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废气排放口、污水排放口、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进行了规范化设置,安装了规范化标识牌。

    (六)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七)项目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废水排放量966吨/年,化学需氧量 0.048吨/年,氨氮0.0048吨/年,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7.公众参与情况:2014年11月21日-25日(3个工作日),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的受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有相关方提出意见。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9.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22-84906127,邮箱:tj_lch@163.com,通信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三楼环保局(3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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