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天津港保税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名单的通知 |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天津港保税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0号)、《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新版《天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10家,现将《2020年度天津港保税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贯彻落实《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附件:2020年度天津港保税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020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