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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六十)
发布日期: 2020-06-01 08:46      来源: 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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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在新区一家企业工作的小唐发现,因受疫情影响,近段时间,公司没有按期为员工缴纳社保。小唐和同事们因此找到公司了解情况,公司解释称,疫情特殊时期无法按期及时为大家缴纳社保,但最近就会补齐,希望大家不要担心。然而小唐还是有疑问,“延期办理是否会影响我们的个人权益记录呢?”

    天津市滨海新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解释:疫情特殊时期可以延期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因为,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规定,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因此小唐可以放心,只要用人单位按照该通知延期补办,就不会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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