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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司法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2-19 09:39      来源: 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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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7日,滨海新区司法局局长刘金海、副局长董沉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线对疫情防控执法案卷信息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疫情防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举措,扎实做好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督促区级行政执法部门掌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适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依据,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市级行政执法部门针对紧急状态下增加或调整行政执法手段制定的行政裁量标准。

    二是按照《关于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各执法部门积极履行执法职责,严格履行法定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正高效。

    三是督导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力度,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加强沟通协调,依照《滨海新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滨党办发〔2020〕1号),做好疫情防控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

    四是加强线上行政执法监督,督促各执法部门及时归集疫情防控相关执法信息,加强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坚持行政执法情况按月通报制度。

    目前,新区司法局已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设疫情防控类执法统计专栏,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等新出台的法规规章及时导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法规数据库,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线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在“滨海司法”公众号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予以公开发布,加强宣传和普及,为依法防疫提供法律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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