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管理法》要求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疫苗上市后,从生产、运输、储运、使用等各个环节均应有准确、规范的记录,全程追溯记录的信息包括疫苗品种、疫苗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和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等,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地区将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上述信息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和其他方式实现疫苗流通和使用的全程追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备案序号:津ICP备18007535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602000429号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