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区域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滨海新区出台“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 |
12月17日,从区政务服务办了解到,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区政务服务办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联合印发了《滨海新区“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科学确定了适用范围,形成普遍适用制度,提前实际开工时间,降低企业建设成本,进一步优化了新区营商环境。
采取三个“一”模式
《方案》适用于新区范围内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项目,包括: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对于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工业(含仓储类)项目,经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用“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模式。
据了解,《方案》采取了三个“一”模式,即“一个环节、一站式、一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在土地整理、出让等前期阶段,各部门提供会商会审、全程帮办等审批前期服务,推进数据共享,协助企业在履行土地手续的同时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将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的两个环节审批整合为一个环节审批。优化公用报装服务,实行内部推送、主动对接、全程免费代办模式,提供一站式服务;将取得开工手续时间从10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
将逐步扩大适用范围
“下一步,随着改革的推进,还可以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助推新区高质量发展。”区政务服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助推行政审批提速,区政务服务办多措并举,以承诺审批、容缺后补、以函代证等最大限度并联办理,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此次推出的《方案》以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为突破口,以满足开工条件为基础,将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获得感,助力新区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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